按照《關于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20年3月23日起開始施行新的電子會計憑證規範制度。
關注要點我們首先劃幾個重點:
第一,納稅人可以根據《通知》第三條的規定,僅使用電子發票進行報銷入賬歸檔。
第二,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條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的電子發票,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第三,納稅人如果需要以電子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應當根據《通知》第四條的規定,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發票。
《通知》主要内容那麼這個《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麼呢?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本通知所稱電子會計憑證,是指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包括電子發票、财政電子票據、電子客票、電子行程單、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 銀行電子回單等電子會計憑證。
二、來源合法、真實的電子會計憑證與紙質會計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僅使用電子會計憑證進行報銷入賬歸檔:
(一)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
(二)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
(三)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完成會計核算業務,能夠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輸出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且能有效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複入賬;
(四)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财政部國家檔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單位以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證。
五、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電子會計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 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會計檔案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觀察與建議在《通知》發布施行之後,企業又該怎麼改進呢,我們列出了幾點建議,繼續往下看吧!
1. 完成電子發票的歸檔與管理。企業不僅要打印電子發票的紙質資料,電子憑證也要保存,企業應保證所有電子發票能正确、完整導入并被合規的歸檔保存。
2. 需解決電子發票重複報銷的問題。如果電子發票的管控不到位可能會出現重複報銷和入賬的行為,這不僅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還會産生漏稅風險,會面臨需要繳納稅款滞納金和罰款的情況。
3.加強發票風控管理。由于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打印件具有易篡改、易複制且難察覺等特點,增加了會計人員查驗會計憑證的難度,一旦單位或個人重複報銷、虛假入賬、篡改信息,出現财務造假、偷逃稅款等行為,在實際工作中難以發現,嚴重幹擾和影響單位正常會計工作秩序,也使大量珍貴的電子檔案資源流失。
歸檔保存流程最後帶你了解:包括電子專票在内的各類電子發票如何進行歸檔保存↓
對于沒有建立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的企業:
如實施了會計信息系統,與電子發票相關的記賬憑證、報銷憑證等已全部實現電子化,可将電子發票與相關的記賬憑證、報銷憑證等移交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存,編制檔号,存儲結構建議采取下圖所示方式:
如未實施會計信息系統,與電子發票相關的記賬憑證、報銷憑證未實現電子化,電子發票以電子形式移交會計檔案管理人員保存,存儲結構建議采取下圖所示方式:
結尾溫馨提示:保存電子發票時,應當采用多重備份、定期檢測等方法,以保證電子發票檔案在規定的保管期限内不會丢失并能被讀取。
稅紀雲平台将持續關注發票電子化等稅務信息化手段,緻力于幫助企業實現智能稅務管理,全稅種自動計稅一鍵申報。
參考文件:
①《關于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财會〔2020〕6号)
②财政部 國家檔案局有關負責人就印發《關于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答記者問 (财政部會計司2020年4月3日)
③《企業電子文件歸檔電子檔案管理指南》(檔辦發〔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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