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和鳴卻非相和之曲?八十五、夫妻相和,琴瑟和鳴原文:,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琴瑟和鳴卻非相和之曲?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琴瑟和鳴卻非相和之曲
八十五、夫妻相和,琴瑟和鳴
原文:
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人為财死,鳥為食亡。夫妻相和好,琴瑟與笙簧。
注釋:
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很多人,或者說絕大多數的人,甚至可能是所有的人,都喜歡吃自己喜歡吃的東西,都喜歡聽自己喜歡聽的言語,都喜歡看自己喜歡看到的文字視頻等。
這本身也無可厚非。但是這就是所謂的“奶頭樂”,而且事情的發展過程和結果往往并不以自己個人的意志和喜好為準。
要充分的理解老子的這句話“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不能隻從字面意思來理解,不是說我有花不完的錢,天天都可以吃魚和熊掌。要了解和掌握客觀規律。
比如說我生病了,哪怕我再有錢再有身份和地位,也不能隻吃自己喜歡吃的,也是要遵從客觀規律,去吃自己應該吃的,戒掉至少也要暫時戒掉自己不能吃的忌諱吃的。
比如說我還想要進步,還想要獲得更高的成就,就不能隻聽自己喜歡聽的,就不能隻看自己喜歡看的。而應該去聽自己應該聽的,去看自己應該看的,去學習對自己有利的能提升自己的,去做自己應該做的。這樣才能有更大概率讓自己達到目的。
這樣理解,才算是比較正确的理解“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句話。
這才是先賢說“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這句話的本意。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生病了要吃藥也能做到,但是往往做不到聽進去忠言特别是逆耳的忠言。一個是難以準确的分辨出這到底是屬于忠言還是擾亂自己心神的謊言,但是能準确的判斷出是不是逆耳;一個是自己受不了逆耳的話,哪怕是自己知道這是忠言,但是自己就是接受不了。
所以往往造成了兩種結果。一個是分不清好賴不分好歹。一個是自己實際上聽進去了,也做出正确的改變和決策,最終也成功了,但是因為自己實在是心裡有陰影,導緻自己無法和對自己說逆耳忠言的人産生親近和感謝。
于是就導緻很多人不敢說忠言也不願說忠言。就導緻了現在所謂的“高情商”大行其道。
不是說“高情商”不好,但是過猶不及,一味的“高情商”确實并不是整個社會的最優解。
所以有時候,該自己說的還是要去說的。關系和自己越親近的,越是應該自己去說,得罪了對方不領情,那是對方的事,該自己說的不說,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因為就我個人的理解,隻要我和某個人的關系足夠好,比如說我和甲是最好的朋友,我發現了甲有一些錯誤的思想和行為,我就應該及時的提出批評和建議,哪怕甲可能不喜歡聽,哪怕明知會影響我們之間的關系,那也應該由我來說。
因為我和甲最好,自然最應該由我來說。我說不說是我的問題,他聽不聽是他自己的問題。能不能聽進去,有沒有用,包括我說的是不是正确的,都不是我決定要不要說的依據。
就算是因此影響我們之間的關系,導緻友誼破裂,都不是我要不要說的理由。大不了關系破裂了,以後就不說了,因為輪不到我說了。
當然,如果能把自己該說的說了,又能說的好聽,那是更好。但是往往“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何況一時之間不可能總能找到最佳的措辭。
所以,提高自己說話的水平,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不能一味的追求所謂的“高情商”說話的技巧。也不能因為自己一時之間找不到合适的措辭,于是該自己說的就不說。
因為隻要關系足夠好,就應該有這樣的覺悟:隻要對對方有用,哪怕關系破裂也在所不辭。否則的話就是單純的“精緻的利己主義”,這種人是沒有朋友的。說的好聽點就是不需要朋友,說的難聽點就是不配有朋友。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理解。
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天”可以理解為“自然規律,客觀規律”等。
最簡單的例子:餓了就要吃東西,渴了就要喝水,冷了就要穿衣服。這就是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這裡大家有必要看清這句話的措辭。
順天者是“存”而不是“昌”。“昌”可以理解為相對的“成功”,而相對的成功隻能是少數人能得到。所以不可能每個順天者都昌。
難免會有些人因為把“順天者存”誤解為“順天者昌”,于是在自己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之後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容易出現思想和行為的偏激,導緻自己獲得了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煩惱和痛苦,甚至是為此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
所以這都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至于那些都不能理解“逆天者亡”的人,甚至是一直以為自己能“逆天改命”的人,這一定是自己的思想和認知“生病”了,需要“治療”了。
有本事你餓了别吃東西,渴了别喝水以及任何含水的食物。如果你做不到,還談什麼逆天改命?所以即便是你真的成功了,那也不是你逆天改命的結果,也依然是在“順天而為”。
人為财死,鳥為食亡。
鳥因為智商有限,智慧幾乎沒有,更沒有什麼知識和生存物資的積累,所以很容易就造成“鳥為食亡”的結果。因為鳥不找食物吃是必死無疑,而找食物吃隻是有可能會亡。
但是對于人來說,“人為财死”是沒有必要的,是可以避免的,是沒有智慧和自制力的體現。特别是到了我們現在的社會。
固然,人餓了也要進食,沒有食物也會餓死。甚至是有些人的貧困是客觀存在的,不是能自我選擇的。但是到了自己為了财而拼命的地步,一定是自己的原因。
這都是需要注意的。
有些人就是沒想明白這個道理,覺得自己不賺錢一定會餓死,所以就認為拼命的賺錢沒什麼不對。
有些人賺到錢後就體會到了錢的“樂趣”,于是個人的欲望膨脹,思想和行為就滑坡了,賺錢就沒有原則和底線了。
就比如說最近突然就聽聞翟山鷹跑路了,騙了幾十億到美國,還出來嘲諷那些被他騙過的人。
雖然他這個人還沒有“死”,但是他之前的“人設”已經死了,活着的隻是騙子翟山鷹。
這也是沒有智慧的體現。
錢對于人來說,從無到有确實是一個質變。但是從有到多,隻是量變,而且适用邊際遞減效應。到了一定程度,也就是數字的轉變,對自己的生活質量幾乎沒有任何影響。
按照一般的正常的推理,有了幾百萬幾千萬粉絲之後,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的合理合法的途徑,一年賺個幾百萬幾千萬是肯定會有的。
這一下騙了幾十億跑路了。錢固然多了,但是變成了逃犯,就算是在國外能躲過法律的制裁,但是實際上他的生活質量并不會比正常而合理合法的一年賺個幾百萬幾千萬更好。
為了錢,把自己變成了騙子和逃犯,生活質量還下降了,這就是沒有智慧和自制力不足的體現。
當然,翟山鷹這樣的畢竟是個案,而且我自己也沒有被他騙了錢,又沒有确切的消息,比如說公安部門的公告和通緝等,目前還處于道聽途說。更多的人成為了騙子,隻是因為自己是被騙過去的。
自己被騙可能并不一定是有自己主觀因素,但是自己被騙過去做騙子,必定有自己的主觀因素的原因。是自己的思想沒有原則和底線所導緻的。
本着防微杜漸以及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大家還是應該要注意的。
夫妻相和好,琴瑟與笙簧。
琴瑟合奏和笙簧的合奏能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結果。這裡用來诠釋為什麼要“夫妻相和好”。
有些夫妻就是因為不知道沒有意識到“夫妻相和好”的原因和效果,于是就不願意或者說是沒有動力為了“夫妻相和好”而做出自己的努力和改變。
而有些人知道,但是自己做不到,或者是隻想通過對方的努力和改變來達到“夫妻相和好”的結果。
那麼通過一個人的努力和改變能不能達到“夫妻相和好”的目标?或者也是有可能達到的,但是我個人并不提倡這種做法,因為這就有違“中諧之道”。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既然無情何必眷戀?
如果單方面的努力和付出大于“夫妻相和好”的所得,那這本身就是負和博弈,是不值得提倡的。
何況不排除有些人,性情殘暴惡劣,但是他知道對外發洩會受到反擊以及法律的制裁,于是就施加給配偶以及父母子女,而現行的法律又不能有效的制裁和扼制。
這種情況下再說什麼“夫妻相和”的好處肯定是不對的。
所以我們應該理應的看待離婚這件事。
所以即便我們現在有些人因為自己的不理智和沖動就離婚,但是我們也不能禁止離婚。
為了盡量減少因為大家沖動和任性的原因就離婚而設置一些障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要注意度。
過猶不及。難免會因為個别的法官無法切身的感同身受以及過于的執着于法律教條,導緻有些人因為不能及時的離婚從而在水深火熱的婚姻生活中煎熬。這就是過猶不及的體現。
所以我個人認為,一定要給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婚姻關系的權利。當然,這都是我個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