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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揚州離婚辦理流程
9月1日起,江蘇省各婚姻登記機關在受理内地居民離婚登記時,管轄範圍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近日,省民政廳印發《江蘇省内地居民離婚登記“省内通辦”實施方案》,在内地居民結婚登記“省内通辦”“跨省通辦”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内地居民離婚登記“省内通辦”服務。方案指出,在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的,須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江蘇省的現役軍人,可以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注意的是,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台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暫不實行省内通辦。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部署要求,2021年6月1日起,江蘇省結婚登記實現“省内通辦”,同時根據國務院批複,開展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2年8月30日,全省各地婚姻登記機關共辦理跨省結婚登記13432對、省内跨區域結婚登記50770對,跨省及省内跨區域登記占比達12.4%。
通訊員 唐 凡 江蘇經濟報記者 洪姝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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