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被告人宋祖德。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大嘴”宋祖德和大旗網被李連傑告上法庭,索賠110萬元。因宋祖德發博客稱李連傑為賣國賊,而大旗網全文轉載了該博文。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宋祖德親自出庭,稱該篇博文非他所寫。
庭上李連傑律師稱,2014年8月,“大旗網”發布了一篇題為《驚爆:祖德稱李連傑走上不歸路》的文章。經查,該文系宋祖德在其博客中發表的博文,博文原名為《李連傑的賣國賊之路越走越遠》。“大旗網”将該文轉載于其網站中,并對标題進行了修改。
律師認為,宋祖德作為涉案文章的發布者,在沒有進行任何求證的情況下對李連傑無端猜測和抹黑,且涉案文章發布後在網上引發極大風波,給李連傑形象造成極大負面影響;而“大旗網”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域名持有者應對涉案文章内容來源及真實性負責。三被告利用互聯網捏造、傳播虛假信息,對李連傑進行诽謗,導緻公衆對其産生誤解,使其承受巨大精神壓力。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公開道歉,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10萬元。
“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寫的,我非常希望公安機關網絡警察查出來誰寫的,我還要告他冒我的名傷害李連傑。”宋祖德稱。此前涉及名譽侵權的案子,宋祖德幾乎未出庭過,而今天上午開庭前半小時宋祖德便出現在法庭。
宋祖德說他在過去幾年都是表揚、贊美李連傑的,而且自己博客5年前就關閉了,文章不可能是自己所寫,他是莫名其妙被卷進了這個案子。宋祖德說,原告沒有查明博文究竟是不是他寫就告他,但這也不是壞事,他希望借此案由法院、公安機關調查博文究竟誰寫。
由于被告網站方沒出庭,法院進行了缺席審理,宋祖德一人應訴,該案将擇日繼續審理。
編輯:李雪瑩 李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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