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是距今三千年前後詩歌創作的結集。在情思内涵上,它那純真的情思以及折射出來的上古生活狀貌,總能引起後人對誠樸的遐思;在藝術表現上,它那樸實的語言,比較穩定一緻的詩章結構,以及慣用的賦比興的表現手法、自然天成的韻律等,在當時無不具有開拓意義,而在今天看來,就顯得比較者古拙。《詩經》在整體上呈現出來的這種古樸的美,是後世無法重複的,因而彌足珍貴。
一、抒情與寫實的統一
《詩經》的作品基本是抒情詩和叙事詩,而以抒情詩占多數。質實率真的抒情,和情感化的叙事,形成了抒情與寫實的統一。
首先,抒情詩所抒發的情感是真實的。像《魏風》的《伐檀》、《碩鼠》一類對分配不平等、不勞而獲現象表示不滿的詩,《陟岵》、《鸨羽》一類對繁重徭役予以控訴的詩,《新台》、《牆有茨》一類譏諷統治者德行污穢的詩,都是作為下層民衆所能感受的事情,是他們的所見、所聞或親曆,是他們的思想和情感取向。
其次,抒發情感的方式是坦率直白的。表達相思,就直說“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周南·關雎》),“惟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鄭風·狡童》)。
再次,叙事性的詩作中也飽含着作者的真摯感情。如《七月》,按照月令順序,叙述農夫一年四季辛勤繁忙地勞作,但是其中不時穿插如“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這樣的詩句,哀歎農夫窮困微賤的生存狀況;又在衣、食、住方面對比貴族和農夫的懸殊差距。雖是平實的叙事,内裡卻湧動着一股濃郁的不平之氣。
二、賦、比、興的表現手法
賦、比、興與風、雅、頌原本合稱為“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或“六義”(《毛詩大序》)。唐人孔穎達加以區别,認為“風、雅、頌者,詩篇之異體;賦、比、興者,詩文之異辭耳”(《毛詩正義》卷一),依體用關系,把賦、比、興從“六詩”或“六義”中剝離出來,認定為《詩經》的藝術表現方式。這一認識得到後人的普遍認同。
賦、比、興含義,曆來解釋不一,其中南宋人的兩種說法值得注意。一個是朱熹的解釋:“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詩集傳》卷一)另一個是李仲蒙的解釋:“叙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盡物者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者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者也。”(南宋胡寅《斐然集》卷十八《緻李叔易》引)朱熹的說法比較平實恰切,為後世普遍接受,但它對詩歌傳達情感的特點未予重視。李仲蒙從情、物關系的角度解說,突出了詩歌的情感特征,可以彌補朱說的不足。賦是《詩經》中運用最多的表現手法。它可以是直接叙事,也可以是直接的刻畫描寫,還可以是直言其志或直抒胸臆。直接叙事的詩,如大部分《頌》詩,《大雅》中的史詩,《小雅》中的宴飲詩,以及《國風》中的《七月》、《谷風》、《氓》、《定之方中》等等。這類作品,往往在叙事中熔鑄着濃厚的情感。直接刻畫描寫的詩,如《國風》中的《芣苢》、《羔羊》、《溱洧》、《盧令》、《猗嗟》、《十畝之間》等。這些詩作,沒有刻意修飾,隻是平實客觀地描寫場面或人物,而情感自然見出。直言其志和直抒胸臆的詩就更多,前面所分析的人生感慨詩、政治諷喻詩、婚戀詩中的大多數,都是例證。
比,一般說就是比喻。如《衛風·碩人》:“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蛴,齒如瓠犀,螓首蛾眉”,接連以六個比喻描摹衛莊公夫人莊姜的美麗。這樣的“比”,基本是修辭意義上的手法,是《詩經》用“比”最常見的一種情形。另一種情形是整首詩用“比”,如《魏風·碩鼠》和《豳風·鸱枭》。前者借用大老鼠比喻不勞而獲、腦滿腸肥的貴族;後者是一首禽言詩,描寫遭受劫掠而痛失鳥子的鸱枭。借以比喻曾經痛苦磨難、憂心忡忡的人。它們都是用借喻手法塑造完整藝術形象的例子。同樣是使用借喻,《小雅·鶴鳴》則是用一系列的物象作比,而不是塑造完整的,形象:“鶴鳴于九臯,聲聞于野。魚潛在淵,或在于渚。樂彼之園,愛有樹檀,其下維萚。它山之石,可以為錯。”鳴于九臯的鶴、深潛在淵的魚、園中高大的檀樹等,都是比喻人才的可貴。
“興”比較複雜,曆來衆說紛纭。大體說來,興就是起興或發端,一般處在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位置。就其與詩歌情思的關系來看,基本有相關和不相關兩種情形。它與詩歌情思相關時,一般會起到烘托氛圍或與詩歌意義發生某種聯系的作用;與詩歌情思沒有意義相關時,其作用則往往是起韻。意義相關的例子,如《溱洧》,全詩兩章,分别以“溱與洧,方渙渙兮”、“溱與洧,浏其清兮”起興,描繪青年戀人群遊嬉戲的背景,烘托美好溫馨的氣氛。而當“興”與詩歌情思發生某種意義聯系時,它的作用就和“比”相近了。《關雎》的起興句“關關雎鸠,在河之洲”,以此伏彼起的水鳥的和鳴,比喻青年男女的求偶。《周南·桃夭》首章的起興句“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以盛開的鮮豔桃花象征美麗的新娘,同時也渲染了出嫁的熱烈氣氛。這一類“興”,都和“比”難以截然區分。
三、四言詩的典範
四言詩在詩歌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根據現存史料,比《詩經》更為古老的遠古歌謠,往往采用二言的句式。例如相傳黃帝時期的歌謠《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宍”;《周易·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二言歌謠節奏感很強但是單一,也不利于思想情感的充分表達。随着初民思想能力、語言能力的豐富和發展,歌謠的句式趨向複雜,就勢所必然。把二言詩的兩句疊加起來成為一句,是最自然的發展趨向,四言詩由此誕生。與二言相比,四言詩表達功能極大地增強了,節奏也有了變化,更具音樂性,于是,成為了春秋至漢代大約八九個世紀的主要詩歌樣式。《詩經》就是其典範。據統計,《詩經》中純是四言的詩章有140篇,四言間雜二、三、五、六、七、八言的詩章有159篇,通篇不用四言的隻有6篇(參見許德政《(詩經)三題》,《文學評論叢刊》第七輯)。這說明:《詩經》是以四言為基本句式,同時又參差變化,比較靈活,間雜二言句到八言句。這種以四言為主又不拘四言、長短參差韻句法,帶有明顯的民歌風味。
《詩經》的四言詩節奏鮮明,音韻諧洽,有天然的音樂美感。《詩經》時代的作者,并不知曉音韻的規律,其歌唱的聲韻諧調,乃是出于天籁自然。但是,其中似也有規律可尋,後人多有總結。以清人顧炎武的說法最受推重。
古詩用韻之法,大約有三:首句次句連用韻,隔第三句而于第四句用韻者,《關雎》之首章是也。……一起即隔句用韻者,《卷耳》之首章是也。……自首至束句句用韻者,若《考槃》、《清人》、《還》、《著》、《十畝之間》、《月出》、《素冠》諸篇。……
四、章法結構和語言的特點
重章複沓,是《詩經》的基本章法結構。據統計,《詩經》中不分章的作品隻有34篇,其餘271篇都分章。分為三章的最多,有110篇以上,其中重章者有近70%;分為兩章的約40篇,絕大多數重章,不重章者僅有兩三篇;其餘分為多章的也不時出現重章。
所謂重章,并不是把完全相同的字句再羅列一遍,而是改變或替換一些字詞後的複唱。這就産生了兩種情況,一是字詞雖變而意義相同。《詩經》中這類同義複沓的重章之歌較多,其回環往複的詠唱,加強了抒情效果。第二種情況是改變字詞後使詩章間形成意義上的層遞關系。
《詩經》的語言表現很有特色。一是質樸暢達。《風》、《雅》、《頌》各部分的語言風格雖然不同,也有少數篇章比較古奧(一般在《大雅》、《頌》之中),但整體看來大都明白曉暢,與之前的遠古歌謠和之後的楚辭都不同。二是詞彙豐富。據清人陳奂《詩毛氏傳疏》統計,有關建築的名稱82種,草名104種,蟲名23種,鳥名35種,馬名28種。而據今人吳厚炎《<詩經>草木彙考》統計,僅草木即有近140種。三是雙聲疊韻的聯綿詞和疊字的大量運用。如“窈窕”、“參差”、“輾轉”、“崔嵬”等等,不但增加了詩歌的韻律美,更細膩地傳達出詩人曲折細微的情感和物象的活潑情狀。
國學玄學加微信 hszda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