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在祝福中的祥林嫂?#頭條創作挑戰賽#,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魯迅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魯迅在祝福中的祥林嫂
魯迅借助小說的方式通過構造故事情節塑造人物形象向廣大民衆具體展示善良樸實的勞動婦女如何在封建禮教專制統治下被反複摧殘最終郁郁而亡的悲慘命運,不僅喚起讀者的悲憫與同情,而且啟發讀者思考造成人物悲劇的社會原因,這就比空洞的宣傳說教具有更大的說服力量。
魯迅在《祝福》中通過祥林嫂的故事極其敏銳地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廣大底層勞動婦女的不幸人生肇始于不幸的婚姻。祥林嫂是在第一任丈夫衛祥林去世後到魯鎮做工的,作品交待她年齡大約在二十六七,丈夫衛祥林比她小十歲;依照當時中國農村婦女出嫁的年齡慣例,祥林嫂出嫁年齡最遲也在十六七歲,那麼丈夫衛祥林結婚時年齡最大也不超過六七歲。一個十六七歲的黃花閨女嫁給一個六七歲的懵懂頑童,明顯是一樁不般配不正常的不幸婚姻。
追究其中的緣由,最大的可能是祥林嫂的娘家貧窮,因為貪圖衛祥林家的豐厚彩禮就将女兒許配給一個六七歲的懵懂頑童;衛祥林可能體弱多病家裡為了給他沖喜才娶了一個大他十歲的女子婚配,這從衛祥林英年早逝就能得到證明。正屆妙齡的花季少女嫁配一個年幼體弱的孩童,這在封建專制下的1日中國社會絕對不是個案,父母專權為了家族利益漠視子女感受是造成這種不幸婚姻的罪魁禍首。
父母的強制婚配一手締造了祥林嫂的不幸婚姻,而不幸的婚姻為她以後的不幸人生奠定了基礎。嫁給第一任丈夫衛祥林後,在專制夫權的強迫下祥林嫂沒少受夫家的奴役摧殘,以緻她在丈夫病逝後即刻逃到魯鎮做工。可是丈夫的去世并不能擺脫夫家對她人身的控制,這在封建夫權專制下的中國社會是理所當然的。新年才過,婆婆就帶着人将祥林嫂強行綁縛回去,并以八十千的高價将祥林嫂賣給賀家壤的賀老六做老婆。
如果說第一次婚姻是父母的強迫,那麼第二次婚姻則是夫家的強迫;強迫的主體不同,被強迫的卻是同一個人,她就是身處底層沒權沒利任人宰割的祥林嫂。盡管第二次婚姻沒有公婆的虐待,丈夫也忠厚,但夫家對祥林嫂人身财産實行強迫的絕對權利依然存在,在丈夫賀老六病逝兒子阿毛被狼叼去後,大伯就來收取祖屋,将無依無靠的祥林嫂趕出了賀家埃,又被迫來到魯鎮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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