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崗位,總共有三種: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
管理崗位分為班子成員,即管理八級(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和普通管理崗位,即管理九級、管理十級人員。現在普通管理崗位人員,還要加上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職級并行人員,即依靠職級晉升到管理八級以上、未擔任實職職務的人員。管理崗位實行管理職級待遇,從低到高依次為管理十級、管理九級一直到管理一級。
專業技術崗位就是指專業技術類幹部,包括教師、醫護人員、工程師、農業技術人員等。專業技術崗位實行職稱工資待遇,從低到高依次為初級、中級、高級職稱。
工勤崗位就是工人,包括司機、後勤服務人員等。現在工勤崗位絕大多數都是退役軍人安置,除極少數老工人以外,新進來的都是這個途徑和身份。工勤崗位實行專業技術等級工資待遇,從低到高依次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
按職能不同,事業單位分為管理類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管理類事業單位隻有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兩種,其中管理類崗位不得低于50%。即使有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管理類事業單位,也不能按職稱發工資。
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中,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都有,其中管理崗位不高于15%,專業技術類崗位不低于75%。管理崗位人員,可以執行職稱工資,但不能超過領導班子的三分之一,事實上這個比例經常被超過。
因為工勤崗位和工勤人員的職能逐漸被淡化、替代,因此,這兩類事業單位中,都有可能沒有工勤崗位,或者工勤人員,都屬于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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