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政策制定、實施與監管。國家設置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别,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标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範圍5年内有效。
2022年初中級中級經濟師報考流程:
特别提醒: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未開始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完成注冊,減少報名開始後個人學曆、學位的驗證時間。
(一) 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曆學位、身份證号和手機号、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後,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注冊提交 24 小時後,且在線學曆、學位信息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報考須知》後,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确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别、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後,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曆學位、身份證号和手機号、電子郵箱等), 經 24 小時後,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 次登陸網報系統後填報的内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後,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報考人員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内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後,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根據報考級别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曆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确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确無誤後,再點擊“确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 (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注冊信息提交 24 小時後,在線學曆、學位信息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正常填寫報考信息,隻需在報名信息确認後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後,上傳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圖片,完成報考流程。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系報名考區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八、考後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應試人員。
(二)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将在考後60天内發布經濟師考試成績。
屆時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發布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的手機号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三)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将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四)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專業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五)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後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内,依法向設區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複核後作出答複,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4)。
(六)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隐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号)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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