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摩托車做為城市短途通勤的工具,受到越來越多的市民青睐。4月14日,濟南交警召開二輪摩托車規範通行秩序線上通報會,就摩托車的通行問題,明确幾點通行規則,即戴頭盔、靠右走、順序行、不擾民,遵守規則、文明騎行。
靠右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6條規定: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通行;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摩托車應當在輔路通行,按照這一原則,二輪摩托車在通過燕山立交、臘山立交、玉函立交、八一立交、宋莊立交等城市跨線立交時,應在橋下道路通行。
不擾民。根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27條規定:機動車輛超過噪聲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區内行駛。市民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個别摩托車駕駛人非法改裝排氣系統、故意轟油門,追求所謂的刺激、吸引關注,此類行為既不文明也不合法,是公安交警專項整治的重點。
戴頭盔。大量事故案例表明,發生事故時佩戴安全頭盔能夠有效保護頭部,降低事故損傷。為了自身的安全,也為了家人的期盼,請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一定要佩戴頭盔,守住生命安全底線。
一直以來,濟南交警強化整治,對摩托車嚴重違法保持高壓嚴管态勢,僅2021年以來就組織開展摩托車違法專項整治96次,查處非法改裝578起,酒後駕駛2358起、醉酒駕駛857起。
随着天氣轉暖,濟南交警将進一步強化摩托車違法整治力度,常态化開展摩托車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摩托車酒駕醉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改裝、炸街擾民、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同時強化宣傳力度,定期曝光相關違法案例,通過違法打擊與教育宣講相結合的方式,引導廣大摩托車駕駛人文明騎行、合法騎行,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衆出行平安,保障全市交通環境平穩有序。
摩托車為什麼要在最右側車道行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在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普通二輪摩托車在城市道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0公裡/小時、在普通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60公裡/小時,輕便摩托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0公裡/小時,理應在右側慢車道通行,且二輪摩托車先天存在的不平衡性,決定了摩托車在快車道或者變道時,一但發生刮蹭事故很容易引發嚴重後果,因此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既是法律的規定,更是安全的必然要求。
乘坐摩托車也需要戴頭盔嗎?相關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佩戴頭盔的目的是為了有效的保護摩托車駕乘人員,降低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損傷,因此駕乘摩托車都應當戴頭盔。需要注意的是普通二輪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對于乘坐摩托車不戴頭盔的,根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對乘車人處20元罰款。
喝酒後騎摩托車是否也像喝酒後開車一樣處罰?
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處罰與飲酒後駕駛四輪機動車處罰基本一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91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摩托車處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的,處2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行政按拘留;因酒後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處1000元罰進、吊銷駕駛證、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醉酒駕駛摩托車的,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以看到酒後駕駛摩托車的處罰是比較重的,醉酒駕車更會面臨刑事處罰,會對自己和家人産生一系列的影響,因此請廣大摩托車駕駛員一定要築牢騎車不喝酒、喝酒不騎車的底線思維,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閃電新聞記者 胡振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