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号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于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随身攜帶。注意一定随車攜帶,以備交警哥哥查驗,不然會扣車以及處罰的。
在《機動車行駛證》主頁上有“車主姓名”一欄,這一欄不僅僅是車主姓名那麼簡單,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的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車輛财産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車主也是車輛法定的責任承擔人。簡單通俗的來說,就是機動車行駛證就是車輛的身份證,交警哥哥查驗,車輛保險,車輛各種規格都是對着行駛證上的記載來的。
再來看機動車行駛證對于車輛保險的意義,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隻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的行駛證),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内,保險公司也将有可能直接拒絕賠償。
什麼是機動車行駛證的檢驗有效期?其實就是車輛年審的有效期。對于機動車行駛證年審過期的,就是沒有在到期時年審,上年的年審時效過期。到期沒有年審說明車沒有經過一年一次或兩年一次的合格年驗。沒有年驗合格的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如果在公路上行駛就要遭到處罰。
最好提醒廣大車主朋友,注意查看機動車行駛證的年檢有效日期。不知不覺之中過期沒有年檢的,被交警哥哥查到是會直接扣車的。如果過期了再去年檢也是可以的,一般過期一個月以内問題不大,但是會有相應的處罰,一般是記三分,罰款200元的。快拿出你的行駛證看一看,還在有效期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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