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訴訟時效幾年?借條訴訟有效期是多久?一般生活中所謂訴訟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稱之為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人會喪失勝訴權,債權會變成自然債權,除非借款人主動還款,否則債權人可能難以實現債權,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借條訴訟時效幾年?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借條訴訟時效幾年
借條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生活中所謂訴訟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稱之為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人會喪失勝訴權,債權會變成自然債權,除非借款人主動還款,否則債權人可能難以實現債權。
民間借貸中,若借條中約定有具體期限,則以其到期之日起算,訴訟時效為3年,若在借條中沒有明确約定還款期限,則借款人可以随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是,從借條簽訂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當然,訴訟時效也有法定的中斷、中止事由。若在訴訟時效内,債權人提起訴訟、或進行催告,債務人确認債權或同意履行義務,則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在訴訟時效期滿前的最後六個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六個月。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