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起訴的流程是什麼?
今天就跟高瞻法務一起來了解下吧~
訴訟一般分為立案、庭審、判決、執行四個步驟。
一、立案階段
1、确定起訴立案法院
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交起訴書、證據等材料
起訴書;
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證據清單。
3、等法院确定是否受理
手續和有關證據材料都齊全之後,法院立案庭會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受理後交費
收到受理通知書後,我們要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等法院排期開庭
二、庭審階段
庭審開庭其實就是聽從法官走流程。下面簡要介紹下一般庭審時的流程:
1、法官宣讀紀律,雙方權利義務,是否申請回避等。
2、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
3、原告舉證。
4、被告質證。
5、法官詢問雙方當事人,總結争議焦點。
6、雙方圍繞争議焦點進行辯論。
7、最後陳述。通常都是請求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8、休庭,閱讀筆錄并簽字。
時間上,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三、判決
等待法院判決即可。
四、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果對方仍然拒不執行,我們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有人可能會認為,執行也沒用,對方就是沒錢。亡羊補牢,為時已晚。為了避免遇到這種情況,高瞻法務建議大家借給朋友錢時,就提前注意以下問題:
1、借出小額,金額在自己可承受範圍內,不影響生活的前提下,如果借出數額較大,建議寫上擔保人及還款計劃。
2、要搞清楚對方的人品、家庭狀況及親屬,萬一對方不還錢了,可以向其家屬問詢。
3、針對這種情況,《民事訴訟法》設計了财産保全制度,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這種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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