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車之家 原創】近段時間,運輸市場行情不斷下滑,“超限臨牌”大闆車這種看似能夠“合法超載”的擦邊球做法逐漸又回到了大家的視野中。
卡友産生了疑問:“超限臨牌不就是讓超載的嗎?”“為什麼會有這種奇葩臨牌?”那麼本文就來給大家聊一聊“超限臨牌”的前世今生,以及違規它使用它的處罰方法。
● 為什麼有超限臨牌?
許多卡友應該都在路上見到過運輸風力發電機的那種長車,他們就是俗稱的“大件運輸車”。由于其運輸的貨物無法拆卸,因此政策專門為其留了一個口子。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運載這種不可解體物品定的超限車輛上路是需要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簡稱“超限證”)的。而辦理“超限證”,應當提交車輛的行駛證或臨牌。
但是問題來了,運輸大件的挂車,很多都是不符合GB1589之規定的,正常的流程是沒有辦法辦理牌照的。因此,政策又為其留了一個口子: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五條,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标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需要臨時上路的,可以申請臨時行駛車号牌。"
超限臨牌是專門給大件車準備的一個“臨時身份證”。
● 拉普貨是怎麼搞到這張牌的?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專門給大件車準備的,那些拉普貨的人是怎麼搞到這張紙的?
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超限臨牌需要提交企業的《營業執照》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在實際執行中,往往是要求該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資質裡包含大件運輸的。
據業内人士透露,超限臨牌的辦理條件非常嚴格,非大件運輸的企業通過正常途徑很難辦理下來。因此,市面上用于被用于普貨運輸的超限臨牌,要麼是通過大件運輸公司流出的,要麼是經黃牛之手通過不正常途徑辦理獲得的。而無論是哪種方式,其實都是違法行為。
● 拉普貨有啥後果?
那麼對于我們用戶來說,拿到了這個臨牌,是不是就可以大張旗鼓地超載超限了呢?并不是!
對于真正的大件運輸車來說,上路除了要有車牌或臨牌之外,還需要攜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且不說你能不能辦到這張證,退一步講,即便你真的辦到了,并随車攜帶了,但是你運輸的并不是“不可拆解物體”,那麼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用這款車仍會被視為超限運輸,輕則罰款200,重則罰款3萬!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二)車貨總質量超過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限定标準,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有前款所列多項違法行為的,相應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應當累計,但累計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而另一方面,由于這款車上的是超限臨牌,因此是無法正常辦理《道路運輸證》(即營運證)的。
此前,即便是真正的大件運輸車,也發生過因沒有《道路運輸證》而被處罰8000元的現象。不過之後經過行政複議之後該處罰又被撤銷,如今大多數地區的大件運輸車隻要有超限臨牌和超限證即可正常通行。
真正的大件車尚且如此麻煩,用臨牌拉普貨更是在刀尖上行走。今年3月在安徽界首就有一輛運輸普貨、懸挂超限臨牌的大闆車被交通運輸執法大隊以“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為由,處罰了1萬元!
● 聽老弟一句勸
“君子愛财,取之有道”,跑運輸本身是一個光明正大的賺錢工作。出門上路,一切手續合規合法,才能“走遍天下都不怕”。通過一些擦邊球的操作看似能夠在短期内掙塊錢,但違法風險、安全風險都會大幅提升,很有可能會導緻得不償失。
用超限臨牌拉普貨,對于運輸市場環境來說是一個極大的破壞,對個人來說也不是掙錢的長久之計。因此希望各位卡友都能夠抵制這種行為,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加大查處力度,堵好這個政策漏洞。(文/卡車之家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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