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自由戀愛,很多男女沒有結婚,女方的肚子就搞大了。一些男子付不起責任,溜得比兔子還快,不見蹤影,真是不道德。還好,現在的婦女獨立性都很強。即使不去依靠男方,自己一個人也能養活孩子。但是,我國的新生兒上戶口是需要醫學出生證明和結婚證的。單親媽媽沒有結婚證,怎麼為未婚先孕的孩子上好戶口呢?
一、單親媽媽怎麼給單親孩子上戶口呢?
如果是離異或者亡夫造成的單親媽媽,去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問題還不大,隻要帶齊新生兒的醫學出生證明,自己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亡夫的死亡證明或者是離婚證,然後到派出所寫好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未婚先育是絕對不允許的,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而且還要寫多方面的證明,有些地區還需要做親子鑒定。撫養費繳了,該辦的證明也辦了,就可以給孩子上戶口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标準為:分别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标準,一般為3-6倍。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确定征收數額。
單親家庭也是無奈的,誰都想有個完整的家庭。為了單親家庭的孩子能夠健康地成長,希望國家降低社會撫養費的繳納額度,不管結婚與不結婚,孩子都來到了這個社會,計生部門的罰款還是不要罰了。老年社會缺的不就是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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