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愛情往往更現實,金錢、工作、房子、距離這些都沖擊着愛情薄弱的圍牆。
除此之外,時間更是愛情的試金石,我們總能看到一些交往了八年、十年甚至是十幾年的情侶,被公認為一定會走入婚姻的殿堂,最後卻分道揚镳,選擇各自安好。
因此有人說愛得越久就越沒意思。
最近發現身邊一對前一陣子談戀愛談得膩膩歪歪的情侶,似乎突然間停止了一切撒狗糧的動作。和她一聊起來,才發現不久前秀恩愛秀得讓人頭皮發麻的一場熱戀,突然就變成了過眼雲煙。
就像莫文蔚在《陰天》裡唱的那樣:
“開始總是分分鐘都妙不可言
誰都以為熱情它永不會減”
戀愛談得快,往往去得也快。
感情就像煮米飯,少一分鐘飯就可能不熟。夾生米飯吃起來總是讓人覺得難以下咽且容易吃壞肚子,但又始終覺得棄之可惜。
就像我們在一段戀愛裡付出了全部心血,一朝發現自己似乎無法包容對方的某一個缺點,想要逃離時,又在内心斟酌許久,眷戀過去投入的一切成本。
一腔熱血,赤子之心,還有可愛的自己都太珍貴。我們要慢慢用時間來驗證對方是否值得自己的一片深情。
很多男女戀愛時間一長,結婚的感覺和意願就越發冷淡了。特别是對于女人而言,有些人談戀愛五年十年,以為總會結婚。可惜戀愛時間越長,結婚可能性就越小。
因為戀愛時間短,男人對你的需求越強烈,越想把你綁在身邊結婚。而超過五年的戀愛同居,對男人而言,結婚能得到的都得到了,還不如去嘗試新鮮女人。所以,超過三年的戀愛,不結婚就分手。男人拖得起,女人拖不起。
事實上,戀愛的時間有時候真的不宜太長。我有一個朋友,他和女友是在讀大二的時候戀愛的。一直到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兩年後兩人還戀愛着,就是不談結婚的事情。
結果,女友等不及了,正好有别的男人追求,于是她選擇和我的這個朋友分手,而與那個男人結婚了。所以,如果說兩人在一起戀愛時間超過三年還不結婚,這段感情真的會無疾而終。當然,這并非絕對。任何事情都是相對而言,不是絕對的。
戀愛時間越長,彼此的了解就會越深,如果婚前能加深對彼此的認知或許會對以後的婚姻生活有幫助。但這有利也有弊。
弊端就是兩人太了解對方了,以至于根本沒辦法保持最初的新鮮感,最終不了了之,結婚也就無從談起。戀愛有時候像熬一碗粥,火候很重要。熬的時間太長,這碗粥就會被熬幹熬焦;熬的時間太短,這碗粥肯定也是半生不熟難以下咽。
戀愛也講究火候,講究時長。戀愛的最終歸宿是結婚。如果戀愛的時間過長,彼此沒有了新鮮感,導緻審美疲勞,這種感情也就不再是所謂的愛情了。
兩人相處時間過長,容易讓愛情冷淡,變為一般的友情,或者直接升華為親情。而親情和友情是無法催生出婚姻的。唯有愛情才是婚姻的催化劑。如果兩個人真心想要生活在一起,很重要的一條法則是戀愛時間千萬不宜過長,适可而止。
為什麼戀愛談得越久越難踏入婚姻的殿堂?人在熱戀中會忽視很多愛人的缺點不足. 但在倦怠期就會審視這些.會回歸理性,判斷是否婚配.這時候不隻有愛來決定,還有大量物質因素 這不是愛得深不深的問題,而是你們彼此之間還不能相信對方,對彼此充滿了不了解。
真正的愛應該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而不是急于一時的熱烈。
戀愛要慢慢談,兩個人才能更加相互了解。在生活裡的每一個細枝末節,在共同經曆的每一件事裡,逐漸看見對方最真實的模樣,最可貴的品質,自己能夠容忍對方缺點的最大限度,以及對彼此的心意。隻有先明确了這些,才能分得清彼此是否是自己願意與之共度一生的人。
婚姻絕對不是靠着一時腦熱就可以做出的選擇,而是在長久的權衡利弊裡找到一個非彼此不可的理由,堅定且帶着偏執地攜手并進。
我們在戀愛裡,喜歡風花雪月,喜歡山盟海誓,喜歡那些像煙花一樣絢爛,但卻又轉瞬即逝的熱烈時刻。可到了婚姻裡,兩個人想要過到一起,始終是要挽起袖子,洗手做羹湯,一起過富有煙火氣的生活的。
你要明确那個你愛得熱烈且深沉的人,是可以在生活裡,和你一起忍耐歲月漫長帶來的枯燥乏味,還依舊愛你如初的人;是可以在你生病時守在床前,為你煮粥,喂你吃藥,像照顧小孩一樣,包容你的小脾氣的人;是在你失業後,摸摸你的頭,給你一個寬大而溫暖的擁抱,二話不說替你扛起生活的重擔的人。
愛情中,戀愛一定要好好談,不要怕遇到争執,有争執才好呢,才更能看出你們之間的感情。也不要總覺得愛了就能怎樣,愛不會在一起一輩子,愛是會輕易消失的,愛是最不牢靠的東西。
唯有你們很能聊得來,彼此在愛情中成長和磨合,才會真的适合進入婚姻。
不要去抱怨你們的戀情不順,坦然地接受和解決問題。結婚不要太倉促,而要慢。
從戀情的不順中學會成長,你才會收獲更加穩固的愛情。
一生很長也很短,我們需要把握住自己的時間,按照自己的内心去走!
如果此刻的你正經曆着情感問題,不知道該如何打破僵局,重歸于好,而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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