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策和包拯的區别?大河網記者 莫韶華1月5日,頂端新聞網友提出一個問題:在古代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學術思想可謂"百家争鳴,百花齊放″這是一場思想的碰撞和解放其中,名家公孫龍以詭谲善辯著稱,其提出的"白馬非馬″學說蘊含着怎樣的道理,對當今哲學思想又有什麼樣的引領?,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公孫策和包拯的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公孫策和包拯的區别
大河網記者 莫韶華
1月5日,頂端新聞網友提出一個問題:在古代春秋戰國時期,中國學術思想可謂"百家争鳴,百花齊放″。這是一場思想的碰撞和解放。其中,名家公孫龍以詭谲善辯著稱,其提出的"白馬非馬″學說蘊含着怎樣的道理,對當今哲學思想又有什麼樣的引領?
首先來說說公孫龍這個人。公孫龍是戰國時期趙國人,活了70歲,在當時已經算很長壽了,曾經做過平原君的門客,是諸子百家中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為《公孫龍子》,該書西漢時共有14篇,唐代時分為三卷,北宋時遺失了8篇,至今隻殘留6篇共一卷。其中最重要的兩篇是《白馬論》和《堅白論》,提出了“白馬非馬”和“離堅白”等論點,因此公孫龍也是“離堅白”學派的主要代表。《白馬論》是著名的詭辯學代表著作,提出了邏輯學中的“個别”和“一般”之間的相互關系,但把它們之間的區别誇大,割斷了二者的聯系,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思想體系。
《白馬論》原文大家度娘即可,我們來看看翻譯的白話文——
一日名家代表人物公孫龍騎馬進城。
守城士兵說:“王法規定,馬過城門應當納稅。”
公孫龍說:“馬過城門應當納稅,但我騎的是白馬,白馬非馬,不應當納稅。”
士兵說:“白馬當然是馬,你應當納稅。”
公孫龍反問道:“如果白馬是馬,那麼,黑馬也是馬了?”
守城士兵說:“那是當然。”
公孫龍繼續說道:“按照你的邏輯,白馬是馬,黑馬也是馬,那麼,白馬和黑馬就沒有差别了。因此,白馬非馬。”
守城士兵被公孫龍說得不知如何應對,連連點頭,但是不為所動,說:“你說得很有道理,請你為馬匹付錢吧。”
最終,公孫龍為了進城,隻得為馬納稅。
公孫龍以其白馬非馬的詭辯之術讓許多大儒無言以對,這個典故也和對牛彈琴類似。
其實,白馬非馬是個哲學問題。
哲學追求事物的真實,面對“白馬非馬”的論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會落入掩耳盜鈴似的邏輯謬誤。這裡“白馬”就是白色的馬,一種有特定屬性的動物。“馬”就是馬這種動物,是範圍限定到“種”的層次。理解這一論述的關鍵在于理解其邏輯連詞“非”,這裡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義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屬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價于”的邏輯關系。而“白馬”的概念是屬于“馬”,但不等價于“馬”。
從心理學角度講,“白馬”的稱謂在普遍認知裡暗示出它與“馬”的聯系,而“非馬”的判斷則違背邏輯慣性,從而使常識和理性判斷産生邏輯矛盾。而且詞語本身讀來耳目一新,易記順口,而且還有哲學韻味,能一定程度上顯示運用者有思考的傾向,所以就成為一個著名的詭辯哲學命題固定了下來且流傳開來,實質上是哲學中邏輯學範疇裡“語義謬誤”的體現。
“白馬非馬”的辯論給人的感覺大概就是“雖然聽不懂但是感覺好厲害的樣子”,你明明覺得不對,但又好像辯不倒他。這其實隻是因為古代漢語表達的模糊性:既可以表達包含不包含,也可以表達等于不等于。而白馬非馬的整套辯題,就一直在包含和等于的來回切換中搞亂了人的思維,再加之現在我們對于文言文的生疏被繞了進去。
但問題是,公孫龍沒有用邏輯推演的同一概念同一外延的套路來,而是用等于不等于來怼你的包含不包含,所以結果就是雞同鴨講,雞鴨都覺得占理了。這和莊子的“子非魚”差不多是一個套路。
現代語言裡,用數學的子集和全集的概念解釋,就一目了然。馬作為一個集合,定義為A。白馬屬于馬這個集合中的一部分,是元素B。
這裡用到集合論中的兩種符号,一種符号是“∈”,表示元素屬于某個集合的一部分。另外一個是最出名的“=≠”,表示兩集合相等或不等。
所以有以下的結論:
1.B∈A
2.B ≠A
翻譯成語言就是:
1.B屬于A(成立) => B是A(成立) =>“白馬是馬”(當然成立)。
2.B不等于A(成立) => B非A(成立) =>“白馬非馬”(當然成立)。
“是”表示屬于,“非”表示不等于,這當然屬于合理的用法。其他人辯不過公孫龍,很明顯的地方就在于沒有強迫公孫龍把“是和非”的表達定義清楚。從結論上來說公孫龍并沒有說錯,這也不是詭辯,是集合論中正常的表達。而公孫龍也沒有使邏輯或常識産生矛盾,因為以上的1和2是同時可以成立的,隻是其他人被“忽悠”了。
古龍這樣說過:白馬非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對這句話的最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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