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小夥“履曆”“豐富”
年紀輕輕已“三進宮”
諸城市龍都街道的男子範某,今年才27周歲,年紀輕輕的他“履曆”卻很“豐富”—— 2009年範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山西省長治市公安局勞教一年;2012年範某因盜竊罪被諸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2014年11月減刑釋放;去年8月份,範某又因盜竊罪被諸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去年年底釋放。
見家中無人手又癢
鑽門爬窗再次作案
雖然已經“三進宮”了,但是牢獄生活并沒有讓範某徹底悔悟。今年3月初的一天,範某駕車來到龍都街道某村他以前幹活的老闆租房處(現已不在此處租住),發現租房處鎖着大門,裡面沒有人。
見到這種情形,範某的心頭又癢了起來。接着,範某就将用鍊子鎖鎖上的大門推開一條縫隙,從縫隙裡鑽了進去。又從北屋西窗戶爬進屋内,将東間卧室電視櫃的抽屜裡的一根金項鍊和一枚金戒指偷走。
民警追查嫌疑車主
發現竟是老熟人
戶主回家後發現家中被翻動而且項鍊和戒指不見了,就報了警。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錄像後發現有一輛黃色小轎車有重大嫌疑。民警根據車牌号碼很快找到了車主,發現車主已将該車賣給了二手車車販,這輛黃色小轎車現在在誰的手裡他也不清楚。民警随後找到二手車車販,根據車販提供的交易協議,民警确定了這輛黃色小轎車的現車主即為範某。
“又是他!”對于範某這個人,民警再熟悉不過,之前兩次因盜竊被判刑,抓獲範某的就是刑警大隊的辦案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後,民警馬上對範某進行布控。2016年3月 11日,民警在諸城市開發區橫一路車管所東側的路上将範某成功抓獲。到案後的範某對此前入室盜竊金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第四次牢獄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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