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順豐到付的“防疫重要文件”
一封順豐到付的“防疫重要文件”,快遞員将它交到你手裡,告訴你要收取28元運費,這錢你是交還是不交?近日,杭州一家公司的前台小胡就收到了這樣一份貨到付款的“重要文件”。收件地址上,公司地址、前台電話、收件人姓名都沒問題,于是小胡向快遞員付了錢。可他拆開一看,竟是一份“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落款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但上面沒有蓋章。“完全是沒有用的信息!”小胡告訴記者。他懷疑,這封莫名其妙的“疫情防控文件”,屬于套着防控外衣的“詐騙”。記者沿着這封到付快遞進行了調查,發現這28元背後,存在着一條“盲發快遞”的灰色産業。
攬件快遞員:發件人是“陳妍希”
上迳鎮回應:沒有同名的工作人員
按照快遞單上的運單号,記者首先緻電順豐快遞客服,查詢寄件信息。寄件人叫“陳妍希”,和女明星重名,寄件地址是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鎮疫情防控指揮部,而寄件電話,則是一個打過去永遠關機的手機号碼,電話歸屬地顯示在浙江台州。值得注意的是,小胡原以為這28元是運費,給小胡送快遞的快遞員也說,這筆費用是跨省寄送産生的運費。而記者查詢到,這28元并非運費,而是貨款。據了解,一般來說,貨到付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付運費,即收貨人負責支付快遞運輸産生的費用;一種付貨款,即寄件人已經将運費付掉,收件人需要付快遞裡面的貨款。這筆貨款由快遞員代收,再經過快遞公司給到寄件方。付貨款這種方式,往往需要開箱驗貨,如果寄件人和收件人事先沒有商量好,是可以拒收的。顯然,這張“通告”的A4紙并不值28元。記者随後緻電寄件地址注明的上迳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值班人員告訴寄件地址記者,他們部門沒有一個叫“陳妍希”的工作人員,也從來沒有發過這樣一份文件。“如果收到這樣的快遞,一定要拒收。”該值班人員說。
上迳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回複。
既然文件不是從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的,那又是誰在冒用防控指揮部的名義呢?
記者找到了這封郵件攬件快遞員的聯系方式,和對方有了如下對話——“我這裡有一個疫情防控指揮辦的文件,上面寫着是你攬件發出的,請問你有印象嗎?”“你說的是‘陳妍希’的快遞吧,這個不是我攬收的,是我朋友發的。”“請問是你的哪位朋友?你現在還可以聯系上‘陳妍希’嗎?”“這個我不清楚,你打電話問我領導吧!”對方随即挂斷了電話。這名快遞員每天攬收很多快遞,但能夠清楚記得“陳妍希”這個發件人的名字,并在記者的追問下拒絕承認是自己攬收的,讓記者心存疑慮。随後記者再次緻電這名快遞員,詢問對方是否能夠聯系上“陳妍希”本人,是否可以加一個聯系方式。快遞員表示,自己的微信号沒有和手機綁定,不方便添加,再次予以拒絕。記者随即在微信上搜索該快遞員電話,搜索顯示對方狀态異常。
寄件網點:“陳妍希”簽了月結協議
負責人回應:對接出錯
随後,記者查詢到,該快遞員隸屬于福州市福清市漁溪鎮漁溪中心小學快遞網點,記者緻電了該快遞網點的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陳妍希”的快遞的确是從他們那裡寄出的,而且不止一封。“陳妍希”和他們簽了一個月結協議。”“陳妍希”表示,在寄快遞時,他的系統和自己的系統出現了“對接失誤”,導緻産生了這筆貨款。
“陳妍希”跟我們說要做公益,需要批量寄送快遞。”負責人表示,當記者詢問“陳妍希”的寄件地址是否為疫情防控指揮部時,該負責人連忙說,“不是的,“陳妍希”實際的寄件地址不是在那裡。”
記者追問,為何寄件地址和實際地址不符?對方表示,因為“系統對接失誤”,他們并不清楚。“我們以為是免費件,實際上産生了貨款。當我們發現這個情況後,馬上和‘陳妍希’聯系,并退回了一部分款項。你這個單子,我們是漏掉了,這就給你退款。”負責人說。
記者連續幾天多次撥打“陳妍希”的電話,對方均為關機狀态。
“為何你能夠聯系到‘陳妍希’?”“‘陳妍希’是真名嗎?”
該負責人解釋說,因為“陳妍希”的電話這兩天被“打爆了”,他或許覺得煩了,就關機了。這名負責人并沒有正面回應為何他能夠繼續聯系上“陳妍希”,隻是一直說,可以退款解決問題。
該負責人口中的“對接失誤”,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終于給出了具體的“失誤細節”。該負責人表示,對方自己裝了一個下單系統,批量導入了資料,并且下單到快遞網點的系統上。而在這一過程中,對接出現了錯誤,産生了28元的貨款。
“你們是否知道對方這樣的行為涉嫌詐騙?”記者追問。對此,該負責人回避沒有作答。當記者表示要報警處理時,該負責人說:“那報警是你的事情,錢我們還是一定要退的。”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緻電網點前,曾向順豐客服投訴該單号的快遞涉嫌詐騙。當時,順豐客服回應說,這種到付貨款的快遞,順豐作為中間的承運商,是不承擔責任的,并且讓記者直接和寄件人溝通。當記者表示寄件人電話打不通時,對方表示會查詢一下這個訂單,并在12小時内回複。而在記者和該快遞網點負責人溝通後,客服人員很快又給了“可以退貨款”的回複,并表示快遞員第二天就會上門退貨退款,收回這份文件。
業内人士:“到付貨款”有提成
快遞小哥:不允許勸顧客拒收
為了解開這類快遞背後的幕後,記者找到了一名送了7年快遞的快遞小哥趙讓(化名)。
趙讓告訴記者,一般這類“到付貨款”的快遞,快遞小哥都有提成,金額是貨款的0.3%。這筆錢會以補助的形式打到他們的工資卡上,因此很多快遞員都很喜歡送“到付貨款”的快遞。
趙讓透露,如果個人或者一個公司每天都發批量的快遞,一般都會和快遞網點進行合作,網點會審核他們的資質。但這個“審核标準”,通常是每個快遞網點的負責人說了算。“畢竟是能夠批量發快遞的大客戶嘛,很多網點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一些沒有資質的公司或者個人盲發快遞。”趙讓說。
據媒體報道,這種“盲發快遞”的騙局,早在幾年前就開始流行。收件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詐騙分子寄來的“貨到付款”快遞,并被告知需要支付貨款。在這一過程中,不少收件人因記不清是不是自己購買的商品且單件金額不大,選擇了付款簽收。等到拆開快遞後才發現,不是自己所購買的商品,且商品的價值遠不及其支付的金額。
根據央視新聞報道,廣東廣州警方就曾破獲了類似的案件。三個詐騙團夥在幾個月時間内,向全國各地“盲發”快遞18萬餘件,詐騙群衆30多萬人,涉案金額超2000萬元。
2020年6月28日,國家知識産權局曾在官方微博特别提醒公衆:“不論是‘專利書’還是‘商标公告’(注:内容隻有一張寫着稅收公告的A4紙),如果讓您支付快遞的到付郵費,均是不法分子利用網上已經公開的信息騙取錢财,一律是騙局!”
大批量快遞的盲發,對于寄件的快遞網點而言,是一筆不可小觑的利潤,所以,寄件員往往不會對收件人進行提醒。趙讓就曾因為提醒讓顧客拒收這樣的到付快遞,而被調離了他所屬的片區。
“我們是不允許勸顧客拒收的。如果被投訴了,輕則罰款,重則直接走人。”趙讓說,這是公司的規定。送快遞時間長了,有些“到付貨款”的快遞,趙讓一看就知道是“疑似詐騙快遞”。于是他隻能在送達時,提醒一下收件人是否知道有這樣一個快遞寄來,寄件人是誰。
“收件人簽收後,發現自己被騙了錢,快遞公司也有解決辦法。”趙讓說,通常網點接到這樣的投訴電話,就會立刻安排退貨款,以求息事甯人,“一般人退款後就不會再繼續投訴,也很少有人會直接報警。”
法律專家:鑽了法律空子
“反詐大使”:不要拆陌生快遞
經曆疫情三年,這種“盲發快遞”騙局就有了這般新的操作方式,即以疫情防控指揮辦的名義,将文件寄給各大公司前台。而這些公司的地址,電話和董事長姓名,往往都能從公開信息中檢索得到。
那麼炮制這種文件是否涉嫌僞造國家公文罪?記者就此咨詢了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的陳松濤律師。
“目前看到的這張A4紙的材料上沒有蓋公章,所以無法定罪。”陳律師表示,詐騙分子顯然是老手,鑽了法律的空子,他們故意沒有加蓋公章,這樣有關部門就無法将此文件定性為公文。
材料上無蓋公章
“理論上來講,收件人即便是報警了,有關部門也很難立案偵查。”陳松濤律師分析,單個受害人報警,金額較小,無法立案。至少要涉及3000元以上的金額,才能夠立案,“‘盲發快遞’正是鑽了法律的空子。他們的詐騙量大,每個都隻有幾十塊錢。如果要立案偵查,除非多名受害人聯合報案,否則很難引起警方重視。”
那麼與其進行合作的快遞網點是否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能夠查實快遞網點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幫助詐騙分子批量發快遞,那麼在法律認定上也屬于‘幫兇’。即便網點負責人否認知情,公安也可以合理推定網點知情,為了牟利而違背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陳松濤說。
杭州公安局西湖分局玉泉派出所的“反詐大使”劉獻國,也曾在轄區内了解到“到付貨款”的情況,但由于“到付快遞”涉及的金額大部分比較小,加之投訴後即可退款,他并未接到過類似的報案。不過,劉獻國提醒大家:“不要拆陌生的快遞,如果受騙,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6月15日,小胡終于收到了來自快遞員的退款。他也想提醒一些公司的前台:“看到類似‘疫情防控’的到付文件先不要信,搞清楚再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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