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用人單位都必須給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這其中就包含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除此之外,職工的社會保險還包含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很多地區已經将生育保險合并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通常我們所說的五險,也就是現在的四險。
而養老保險和社保的主要區别在于,而通常所說的養老保險,其實都屬于社會養老保險三種類型中的一種,目前我國養老體系包含了三個類型。
第一種就是公共養老,以政府為主導,其中就包含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二種是職業養老金,以用人單位和商業機構運作為主,其中就包含了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第三種就是個人養老金,以商業機構提供,個人自願購買為主。
除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給職工強制繳納的,其他養老保險大多以個人自願參加為主。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設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之後,能夠有一部分經濟來源,維持基本生活,進而保證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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