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1045-1105)自幼即博覽儒釋道典籍,好學深思。經過長時期的思想抉擇,他于元豐七年(1084)在泗州僧伽塔寫下《發願文》,忏悔發願,持守戒律,正式把佛教作為自己的心靈歸依。
《發願文》用筆中鋒直落,逆入平出,無明顯提按動作,隻有個别長橫提按對比明顯一些,顯示出用筆清勁的特點,學顔而近柳。但筆畫中截虛弱,顯得纖弱無力,其中“戈”鈎、彎鈎尤甚,且用墨幹枯。黃庭堅年近40歲的時候,經過江蘇泗洲僧伽塔,有感于斯,對佛祖發大誓願,從今以後痛戒酒色與肉食,但朝粥午飯,如浮屠法,入一切智,遂作此《發願文》。我們來欣賞一下:
《發願文》用筆中鋒直落,逆入平出,無明顯提按動作,隻有個别長橫提按對比明顯一些,顯示出用筆清勁的特點,學顔而近柳。
這份《發願文》沒有具體年份可考據,應該是黃庭堅早年作品。黃庭堅書風成熟後的那種過分強調用筆提按的習氣,在《發願文》中則基本上還沒有看到。盡管如此,筆畫依舊展現出了青年黃庭堅的豪情壯志。
結體平正,中宮疏朗,字字獨立,整幅作品顯得非常樸拙。《發願文》無書寫年月,考任淵《黃山谷年譜》有《發願文》。蓋七年三月過泅洲僧伽塔所作。
《豫章先生傳》:“公奉佛最謹。過泗洲僧伽塔,遂作《發願文》,痛戒酒色與肉食,但朝粥午飯,如浮屠法。時元豐七年三月也。”《山谷外集詩注》史容注:“山谷在太和三年,至元豐七年移監德州德平鎮。是年三月過泗州僧伽塔。有《發願文》”從筆法技巧來看,也應定為元豐七年(1084年)。
我們看到黃庭堅的《發願文》内容,決心真是夠狠的。他在文中發下“壯烈毒誓”: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複淫欲;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複飲酒;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複食肉。設複淫欲,當堕地獄,住火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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