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很幸運,《青春之歌》這部曾被專家基本否定的手稿幾經周折,終于在1958年1月出版。
母親十分感激秦兆陽,私下對馬聯玉說過不下幾十次,是秦兆陽幫助《青春之歌》出版的。
1957年年底,《北京日報》女記者田藏申打來電話,說她從人民文學出版社(作家出版社)那兒獲悉《青春之歌》即将出版,因為這是寫北京地區革命鬥争的,《北京日報》想摘引其中一部分連載,希望母親能夠同意。
這是第一家媒體為《青春之歌》找到母親。
小說還沒有出,記者就找上門,讓母親沒有料到。據這位女記者說,她粗粗看了一遍,非常感動。
母親同意了。她不知道自己這部小說廣大群衆能不能接受。
1958年1月1日,《北京日報》上的“新書介紹”欄内,登出了《青春之歌》即将出版的消息。同時提到的還有李劼人的《大波》和瑪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
從1月3日起,《北京日報》開始連載《青春之歌》。連載一周後,田藏申告訴母親,還沒有收到讀者來信,但報社的同志們反映較好,都挺愛看這部小說。
與此同時,曆經數年坎坷的長篇小說《青春之歌》終于在北京各新華書店公開發行銷售。母親緊張地等待着群衆的反映。她很怕讀者不歡迎,徒勞一場。
還好,有了一點反響。北京人藝去找了《北京日報》,說這部小說很不錯,想把它改編成劇本……
《青春之歌》電視劇裡林道靜的形象
就在大功告成的時候,想不到單位領導卻突然點名批評了母親。
那時正趕上北影廠開展雙反運動。1958年1月31日,星期五,在全廠數百人參加的動員大會上,廠領導何文今點了母親的名說:楊沫同志幾年沒有寫成一個劇本,可是卻寫了一部40萬字的小說……
言外之意,母親隻顧個人成名成家,不搞好本職工作。
母親乍一聽到後,感到非常愕然。連林藝同志也覺得很意外(因她已退出領導小組)。母親怎麼也想不通北影廠為何把她當成了一個浪費典型。自己如果有錯誤應該檢查,可是檢查什麼呢?
她仔細回憶了這幾年的所作所為。
首先,1952年11月她來到劇本創作所時,《青春之歌》初稿輪廓已大緻完成。
到了創作所後,就投入到整黨運動中,大約兩個月,接着參加劇本創作會議。完了之後,與黃岩海接受任務改編趙樹理的《羅漢錢》。為此搜集材料,研究如何改,弄了兩三個月,到了1953年夏天,領導上忽然決定不改了。因關節炎,她無法下去。7月去了北戴河一直到10月寫了4個月的小說。
1953年冬,又到通縣參加統購統銷的工作,單獨負責一個大村子,搞了4個月。
1954年3月回來後,被選為支部書記,脫産工作。6月投入國際民主婦聯的劇本《陳秀華》。9月完成,又搞支部工作。直到11月改選。袁文殊又讓寫反映青年生活的劇本。因病到第二年春天才去天津、廣州、上海生活3個月。6月回到北京後,又投入肅反運動,到南京、上海外調,搞了4個月。10月回來後,發現肝病,繼續在北京搞肅反,直到12月病重不能支持為止。
從1956年起,因病不能工作,勉強在病中寫了一個劇本,10月交給了編輯處,同志們還提了意見。1957年又重寫這部劇本,可是9月份又參加反右鬥争。整天開會,身體又壞了,因此這個劇本沒有完成。
想到這裡,母親提筆列了一個工作表,向北影廠的林藝和魯軍說明了情況。這兩位同志也都認為楊沫沒有出劇本,不該負多大責任。
當時也有人寫大字報,附和廠領導的說法,指責母親拿着國家的工資,不寫劇本,卻給自己寫小說。
《青春之歌》最早的版本
這是母親參加革命以來,頭一次在大會上被點名批評。她确實有點想不通,于是她寫了一張小字報貼在北影廠,列舉實例,反駁了對她的指摘,以正視聽,原文如下:
我是1952年11月17日來劇本創作所工作的。到1958年1月底,共是5年零兩個月多一點。在這期間我都做了些什麼事情,列表如後,并附幾點說明,以便同志們看得較清楚。
我的小說是在1950年養病期間醞釀的,1951—1952年來創作所前用了将近兩年的時間寫成,并不是搞劇本工作之後才寫的。
工作統計表(會議時間可能不十分準确,因為記不清了)
1952.12——1953.1 在創作所參加整黨運動(兩個月)。
1953.2——1953.3 開劇本創作會議,全都參加(兩個月)。
1953.4——1953.7 和黃若海一同着手改編《羅漢錢》(約3個月)。
1953.7——1953.10 修改小說《青春之歌》3個月(是因病不能下去生活,在北戴河休養期間)。
1953.11——1954.3 參加合作化運動到通縣負責一個村子(田家府)的統購統銷工作(4個月)。
1954.3——1954.4 寫成農村合作化劇本的梗概交給領導,由孫謙同志提過意見。
1954.4——1954.11 擔任支部書記(脫産)8個月,不過這中間即從7月到9月,曾抽出參加伊文思總導演的《五支歌》中的《陳秀萍》的編劇工作3個月。
1954.12——1955.1 領導分配編寫青年劇本。
1955.2——1955.6 到天津、廣州、上海等地中學生活4個多月。
1955.6—— 1955.12 全部投入肅反運動,擔任上海調查組組長的工作。
1956.1——1956.10 在病中寫出一個青年劇本,決定修改。
1956.11——1957.3 醞釀重寫青年劇本。
1957.4——1957.5 修改小說兩個月。
1957.6——1957.8 在北戴河重寫青年劇本。
1957.9—1957.12 參加反右鬥争。
1958年1月到公安局了解少年犯罪情況,并到獄中和少年犯談話數次。
……
從以上情況看來,同志們可以看出,這幾年來我是不是不肯寫劇本,而隻埋頭在寫小說。我是不是懶惰,不負責任,隻在追求個人的名利。至于我為什麼沒有寫出劇本來(雖然我一直想寫,也在摸索着寫),這個,我是應當檢讨的。
90年代初《青春之歌》版本
在那種革命至上的極端宣傳下,類似母親這樣缺少母愛的母親絕非個别,還有不少。
另外,與她早年受鄧肯的影響有關,崇尚叛逆女性。剛開始叛逆封建禮教、叛逆傳統觀念,後來啥都叛逆,連基本人性也叛逆。如血緣意識、母性本能等全都否定。
也恐怕有她生理上的原因。自從動了兩次手術,過早摘除了卵巢、子宮,母親性情變得煩躁易怒,為一點小事就生氣。她自己就是個病人,需要别人照顧,自然對孩子缺少耐心和關愛。
還有,與父親關系不好,父親對孩子的冷漠傳染了她。她在日記中多次埋怨父親不管孩子,讓她心理不平衡,結果她跟父親一樣也厭煩孩子,疏遠孩子。
不過,據我分析,她對孩子缺少愛有她母親的遺傳。她母親丁鳳儀就不是一個很疼孩子,很母性的女人。
——母愛能遺傳,少母愛也能遺傳。
母親生在一個破碎的家庭,她父母對孩子的态度潛移默化被她所接受。那就是“自己第一,孩子第二”。如果她父母很愛她,很關心她,視她為掌上明珠,她絕不會這個樣子。母親不知不覺中繼承了她母親丁鳳儀對孩子的冷漠,管理粗疏,放任自流。
母親認為這種冷漠是不嬌慣孩子。她可能覺得,她這樣對待我們比她自己小時所受到的待遇好多了。起碼她從沒有像她母親那樣用牙咬我們。
在母親的意識裡,把正常母親對孩子無微不至的關懷,為孩子甯肯犧牲自己的母愛統統當成了“嬌生慣養”。記得1960年左右,她去看望了一位老戰友後,回家感慨道:這個同志太慣孩子了!為讨孩子歡心,竟讓小孩用手打自己的臉。小時這麼慣,将來大了,他還不把你給殺了呀!
《青春之歌》最新版本
母親曾微笑着告訴我:剛解放時,哥哥因為穿着破舊,總給家裡跑腿幹活,被鄰居誤以為是家裡的勤務員——她可能很為自己不嬌慣孩子自豪。其實當時幹部家裡穿的破,總幹活的孩子很多,并不都被認為是家裡的勤務員。我想真正原因是父母對哥哥冷淡,才給外人這個感覺。
母親的家庭是特殊的,心理也比較特殊。她的慈母心也有,我當反革命後,她救了我。為哥哥調動工作,姐姐調回北京,她都找了人,幫了大忙。所以她也不是一點母愛沒有,就是比較少。三年困難時期,她和父親眼看着我和哥哥吃不飽,甚至餓昏了也不管,自己心安理得吃高級點心;她最疼愛的女兒不明不白死亡,嫌犯抓住後又給放了,她卻沒有勁頭去奔走,上告,打官司。
——嚴格要求,不搞特殊化,不嬌慣孩子也不能走極端,否則就成了冷酷和虐待。姐姐徐然是被母親很寵愛的。在一篇懷念母親的文章中曾說母親“愛也溫柔,愛也冷酷”,盡管委婉,也道出了母親對子女有冷酷一面的事實。
事業型的女性,往往缺少親情意識,不是好母親。所以,很多女作家的孩子都對自己的母親有一肚子意見。
《青春之歌》裡愛國青年形象
本連載暫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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