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國各地陸續發布公務員省考招錄公告!考生也是在忙着準備各類報考證明材料!
在公務員考試中明确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曆。
基層工作經曆一般為以下幾種經曆:1、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有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曆,均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3、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4、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5、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6、考生具有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注: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曆,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除上述幾種經曆外,部分地區還會根據地方考情單獨設置基層工作經曆。
例如2019年雲南公務員考試公告中規定:
(一)基層工作經曆的界定
1.18歲及以後在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
2.基層工作經曆特指在中國基層工作的經曆,在國(境)外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曆。
3.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曆。
4.普通招生計劃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校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曆的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相重合的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5.已經離校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業、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6.對于具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經曆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曆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7.按照國家的規定,未在村(社區)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但雲南省為保障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視務農經曆為基層工作經曆。
8.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曆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9.曾是公務員現已不具有公務員身份且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其曾在縣級及縣級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以下為2019年公務員考試中除以上幾種經曆外,各地區單獨設置的基層工作經曆内容,大家可以進行參考:
二、基層工作經曆如何證明?
公考雷達報崗老師查閱了2019年各地區公務員考試公告和報考指南等相關文件以後發現,在基層工作經曆的證明材料方面,各地區要求各有不同,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 沒有明确說明
大部分地區僅對符合基層工作經曆的情況和基層工作經曆的起始時間界定進行相應規定,對于需要提供具體哪些證明材料沒有明确說明。如湖南、湖北、江西等。
2. 明确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部分地區在招考公告和報考政策指導中,明确考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一般以勞動合同、書面證明材料等為主。
以2019年安徽公務員考試為例,在報考指南中明确指出基層工作經曆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問:基層工作經曆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曆等要求的,報考人員在資格複審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公考雷達特别提醒考生,因為公務員考試的特殊性,部分地區僅提供書面證明材料是不能通過審核的,必須提供其他相應的佐證資料。
以2019年廣東省考為例,在報考指南中明确答複:
問: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隻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曆的資格審查?
答:隻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曆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曆。如在規定時間内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3. 明确不同考生身份提供的詳細證明材料
部分地區在省考公告和報考指南等相關文件中明确規定不同的考生身份需要提供的基層工作經曆證明材料不盡相同,部分地區會詳細列出不同身份考生需要提供的詳細證明材料清單。
以2019年山西省考為例,報考指南中明确規定不同考生身份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如下:
問:招考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招考職位明确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曆的,應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曆證明材料。其中,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以及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等社會在職人員,須所在單位出具錄用審批表或報到通知書以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複印件等證明材料;之前有工作經曆、在現單位工作不足規定時間的,可提供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證明材料。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人員,須提供工商注冊登記或靈活就業登記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證明材料;也可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證明材料。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須提供見習單位出具的見習考核證明等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基層特定公益崗位人員,單位在出具證明時須附注說明,也可提供社會保險繳存單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證明材料。
又以2019年吉林公務員考試為例,明确列出了具有不同基層工作經曆的考生應提供的證明材料清單。
問:基層工作經曆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答:①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可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國家和我省基層就業項目人員,憑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③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憑工作協議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曆,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⑤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工資證明等)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⑥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憑營業執照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⑦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憑各級勞動部門簽章同意的《靈活就業登記表》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曆。
最後以2019年海南省考為例,在報考指南明确指出基層工作經曆的确認憑據按照不同考生身份确認。
問:确認兩年基層工作經曆以什麼為憑據?
答: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檔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報考人員以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從社保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等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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