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師考試大綱最新?近日,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分别簡稱《制度規定》《考試實施辦法》)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新修訂的《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在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别設置,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成績滾動周期、注冊有效期,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範圍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并增加了推進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國際化的要求,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注安師考試大綱最新?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注安師考試大綱最新
近日,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分别簡稱《制度規定》《考試實施辦法》)。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新修訂的《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在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别設置,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成績滾動周期、注冊有效期,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範圍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并增加了推進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國際化的要求。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首次納入《制度規定》和《實施辦法》。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一般應按照專業類别考試。考試設《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安全生産實務》2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單位規模、注冊管理辦法等由各地結合實際依法制定。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滾動周期、注冊管理有了新變化。
直接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最低學曆要求由中專學曆提高至大專學曆,但同時也提供了具有中專學曆的人員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通道,即具有中專學曆的人員可先考取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之後從事安全生産業務滿3年,便可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專業由原“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調整為“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由應急管理部另行公布。要求具有博士學位人員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須從事安全生産業務滿1年。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仍為4個考試科目,科目名稱作了調整,将原《安全生産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産管理知識》《安全生産技術》《安全生産事故案例分析》分别調整為《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安全生産管理》《安全生産技術基礎》《安全生産專業實務》。其中,《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安全生産管理》《安全生産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産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别。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此次修訂的《考試實施辦法》調整和擴大了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人員範圍。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符合報名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從事安全生産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産管理》和《安全生産技術基礎》2個科目。二是符合報名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産技術基礎》科目。三是對于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别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
為了緩解從業人員工學矛盾,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由2年一個周期調整4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在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方面,增加了注冊年齡限制,注冊時應不超過70周歲;将注冊證書的有效期由3年延長至5年,增加了注冊信息公開共享、使用電子注冊證書等内容;明确了申請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提出,超過規定時間提出初始注冊的,按逾期初始注冊辦理。
此外,為有效打擊證書挂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制度規定》第二十二條明确“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發證機構撤銷其注冊證書,5年内不予重新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明确“注冊安全工程師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不得出租出借證書。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發證機構撤銷其注冊證書,5年内不予重新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光明融媒記者姚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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