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管理條例要求?餐廳管理條例總 綱,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餐飲管理條例要求?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餐飲管理條例要求
餐廳管理條例
總 綱
一、本公司嚴格執行逐級管理負責制,管理層次和結構分為: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各部門負責人→各工作區負責人→各崗位員工。部門包括:廚房、前廳、銷售、采購、财務五個部門從辦公室管理。
二、廚房部全面工作由廚師長、副廚師長負責,下設熱菜、涼菜、炖菜、面點、上什、墩子、打荷、洗撿八個工作組,各組由組長管理。前廳部工作由廳面經理全面負責管理,包括服務員、傳菜、迎賓、收銀、安防部、銷售部。
三、采購、财務、出納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辦公室有權追究本店任何部門的相關責任,公司日常工作和管理要求責任追究制度。
管理是保證一個企業運轉的基礎,管理好壞決定着企業生存發展的命脈。在正常工作和管理過程中,制度又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和基礎,然而沒有認真落實和嚴格的執行,再好的制度也是一張廢紙,再好的管理也是紙上談兵。而制度能否認真貫徹執行關健取決于各級管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行職責,因此為了各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常規有效的監督,對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責任追究,确保企業正常高效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員工招聘和晉升制度
一、招聘新員工實行1-3天觀察了解,應聘人員在此期間積極參與勞動和工作,遵守公司管理規定,和要求同時享有公司提供與正式員工一緻的業務培訓。
二、在觀察了解期間,公司和應聘人員雙方皆可以自主決定聘用關系,在觀察了解期滿時雙方應誠實守信,有始有終的原則,對去、留問題給對方一個明确的答複。
三、觀察了解期滿,雙方達成聘用共識,新聘員工進入試用期。普通員工1-3個月試用期,管理人員3-4個月。在試用期所有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和任務,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規定和要求,在試用期的普通員工享受試用期薪水和待遇,試用期滿。表現達到要求的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辦公室約定雙方責任和權利,确定聘用和被聘用關系。
四、對新聘員工,所在部門管理人員或指定人員負責對新聘員工進行帶班,要主動了解,關心帶新聘員工熟悉環境,并開展工作,杜絕新聘員工對環境的陌生和恐懼心理,新聘用員工一旦出現問題經查實追究帶班人員責任。
五、表現優秀的員工在給予晉升薪水或職務後,公司增加本人保證金。員工必須在相應崗位上履行工作職責,否則公司有權對所晉升部分薪水給予扣除。
第二章 前廳部管理制度
一、前廳管理實行逐級管理制,工作由廳面經理負責總體安排,一級對一級負責制可越級檢查,但不能越級指揮,下級對上級要做到先服從後上訴。
二、做好餐前準備工作,做到以禮待客,為進餐顧客提供熱情周到的盡美服務。
三、做好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的管理,加有損壞及時上報管理人員。
四、不得帶個人情緒上班,不準在公司内争吵、打架、鬥毆,上班時間不能玩手機,不準對同事評頭論足、相互說壞話,必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追究相關責任。
五、做到尊老愛幼,同事之間互相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
六、不準私拿公司物品,損公肥私、損人利已,撿到物品要做到及時上繳,便于失主找回物品,以物品貴重給予上交員工一定的獎勵。
七、各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确保前廳服務工作順利進行,按時完成管理人員下達的工作任務。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位員工要切記安全第一,每位員工都有責任确保顧客和本店員工的生命和财産安全,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規則,在有緊急情況發生時啟動正确的安全程序。
二、嚴格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正确了解并使用各種器材和防護用具。
三、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嚴禁亂拉電線。
第四章 處罰條例
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按規定進行處罰。普通員工視情節每次給予50元—200元處罰,未在時限内改正錯誤,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對違反規定的特殊情況給予一次警告,對于管理人員失職,不作為違反規定等情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元—300元處罰。高層管理人員每次給予200—500元不等的罰款處分。
一、處罰須遵循5個主要管理原則
1、紀律處罰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犯錯員工和管理人員改正錯誤,争取有更好的工作表現。
2、對員工處罰理由要客觀、真實,否則查無實據,責錯處罰部門管理人員需向員工緻歉。
3、工作前飲酒,帶醉意上班者罰款50元。
4、私自領用客人剩餘酒水或客人存放的酒水,偷吃菜品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工作中不與同事合作,消極怠慢者,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工作者,一次性給予50元—100元的罰款處分。
二、處分權限
1、員工可由部門經理簽發,本人簽字,報辦公室審核後生效,被處罰人員如果拒簽,查明被處罰情況屬實,給予雙倍罰款處分。
2、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由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總經理簽發,辦公室備案。
3、總經理對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處罰,處罰金額方式,總經理簽訂為準。
4、被處罰管理人員須在24小時内,用現金交納吧台,吧台報辦公室處理。
第五章 考勤制度
一、曠工一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3天以上者(含3天)部門經理可提議到辦公室給予辭退,除名或解除勞動合同,請假1天扣發當天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無全勤獎。
二、部門管理人員可批準部門員工病假,事假7天以内的假期,員工7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後報辦公室批審生效,如不按本條規定執行的員工,公司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員工婚假、産假、計劃生育假,必須經辦公室審批方可生效。
四、員工年假、喪假、工傷向部門提出申請後須由辦公室批準後方可生效。
五、各部門員工休假期間相關工作均由各部門管理人員自行安排,各種假期申請表應及時提交辦公室審批。
六、婚假員工在本公司不滿一年可享有3天帶薪婚假,滿一年以上享有7天帶薪婚假,請假任本人結婚證提交書面申請,無有效證明者,公司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員工請喪假憑醫院死亡證明或當地村委會證明,向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離開,特殊情況可先準假後補手續,無有效證明表按曠工處理。
餐飲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