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019年5月頒布{715号}國務令《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并與6月1日起全國執行,辦法中規定:報廢車拆解企業必需具有報廢機動車拆解活動相适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電動汽車拆解業務的企業拆解人員需獲得培訓後方可進行電動汽車拆解。國家有持院證上崗規定的,應持證上崗。 為幫助現有和将要注冊經營【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培養專業技術人員,鑒定在崗人員的職業技術等級和專業技能.
一、培訓内容
1、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相關的方針政策;
2、報廢車回拆解行業相關法律知識;
3、拆解技術标準與操作規範;
4、拆解場地設備及環保标準;
5、報廢車回收拆解基礎理論知識及操作方法。
6、新能源機動車報廢回收拆卸相關的方針政策;
7、新能源機動車報廢回收拆卸行業相關法律知識;
8、新能源機動車拆卸技術标準與操作規範;
9、新能源機動車拆卸場地設備及環保标準;
10、新能源機動車拆卸基礎理論知識及操作方法。
二、培訓特點:
采用全案例驅動及體驗式互動教學模式,從案例入手講解知識點,穿插大量關鍵應用演示試驗,将先進的技術與具體的實際應用相結合,把抽象的問題具體化、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把宏觀的應用細緻化。
三、培訓時間地點
具體地點開班前一周統一下發報到通知(如疫情變動另行通知)
四、培訓對象:
現有和将要經營燃油機動車、新能源機動車回收拆卸企業
五、考評人員要求
(職業技能等級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相關大專以上學曆,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相關本科以上學曆,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曆,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職業技能等級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相關專科以上學曆,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2.具有相關本科以上學曆,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持有三級證書者,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注:業績突出者單位出具證明條件可适當放寬】
六、收費标準:
培訓及考評鑒定費:(含培訓費、教材費、證書費等相關費用)
七、培訓方式和證書發放
A類:《報廢汽車拆解工》
B類:《報廢汽車拆解工(新能源)》
C類:《動力蓄電池處置工》
D類:《危廢運營處置工》
D類: 《環境保護工程師》
E類:《安全管理工程師》
F類:《固體廢物運營處置工》
技工類:電工、焊工、切割工、叉車、吊車、拖車、焊接與熱切割等
培訓采用面對面授課方式,培訓後經組織考試合格者,證書是從業人員求職、晉升、加薪的重要依據 全國通用,官方網站注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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