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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奔現男網友被套路
“奔現”,就是在網絡中認識的兩個人,由虛拟走向現實,相約見面。網絡世界可以放大一個人的優點,也可以隐藏很多的缺點,那些聲音磁性溫柔,撩人情話滿分的“小哥哥”,年輕貌美、身材姣好的“小姐姐”,可能連性别都是假的,現實中,他們惦記的,可能隻是你的錢包。近期,本院就辦理了一個因網友“奔現”引發的詐騙、敲詐勒索案件。
2019年1月14日,丹丹(化名)通過“快手APP”認識了一名自稱“周曉明”的男子,聊了沒一會,對方就要求加微信好友,丹丹同意了,并透露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信息及照片,而後兩人相約次日下午14時在普甯一奶茶店“奔現”。見面過程中,“周曉明”向丹丹借錢,丹丹便用手機轉了101元給他。到了17時許,丹丹手機沒電,“周曉明”就謊稱要外出買煙并幫丹丹手機充電,駕駛丹丹的電動車離開現場,一去不回。因害怕被父母責罵,丹丹不敢告知家人自己被詐騙的事情,也一直沒有回家。
另一邊,“周曉明”駕駛丹丹的摩托車載其女朋友到潮南區一家“實物抵押”店内,以人民币1500元将該摩托車抵押給店主,并由其女友以丹丹的名字在質押借款合同簽名。随後,“周曉明”繼續使用丹丹的手機及其微信号“套路”丹丹的家裡人,他以無錢坐車等借口,向丹丹的妹妹和父親詐騙錢财。從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3日,共騙得人民币2195元。
1月23日,“周曉明”故伎重施,要求丹丹父親給其轉賬,丹丹父親察覺異常,遂要求與其視頻,遭到了拒絕。騙局被識破後,“周曉明”便轉變“套路”,以強迫丹丹賣淫并殺害丹丹相威脅,向其父親索要人民币4000元,并要求将錢款放在谷饒鎮某小區附近。擔心女兒的人身安全,丹丹父親立即報警,為穩住對方不得已通過微信分兩次轉賬人民币400元。當天晚上,“周曉明”便被抓獲。經查明,“周曉明”真名呂某铨,是一名僅有小學文化的20歲男子。
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呂某铨涉嫌詐騙罪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我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呂某铨在實施詐騙過程中被識破後,另起犯意,以被害人人身安全要挾向其家人索要錢财的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特征,遂要求公安機關補充查清敲詐勒索事實。2019年9月4日,我院以呂某铨涉嫌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未遂)向區法院提起公訴。最終,潮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呂某铨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
檢察官提醒:近年來,各種新穎的聊天交友軟件層出不窮,深受年輕朋友們的喜愛。但聊天交友軟件在為大家帶來方便快捷的同時,也在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騙财騙色,實施犯罪。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年輕人涉世未深,網絡交友時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必要時可以多跟家人和朋友交流溝通,不要輕易透露個人及家人信息,更不要擅自做決定,孤身一人去奔現。不然,等待你的可能不是“風花雪月”的故事,而是騙子的“千層套路”!
來源: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