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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新規的問題
電動自行車新規的問題
更新时间:2024-10-14 02:15:37

電動自行車新規的問題(兩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應該怎麼辦)1

早高峰,鄭州街頭騎電動自行車上班的市民。

電動自行車新規的問題(兩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應該怎麼辦)2

一些城市投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邵可強高鵬文白周峰攝影

臨近歲末,鄭州約200萬輛黃牌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将盡。黃牌電動自行車涉及市民切身利益,此前,大河報曾刊發多篇報道呼籲關注。近日,鄭州市公安、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起草通告,向公衆征求延長過渡期的意見。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調查了解到,過渡期延長2年已是必然,但這隻是權宜之計。過渡期内:涉及黃牌電動自行車的淘汰、回收、處理問題,市面上售賣電動車上牌混亂問題,超标電動車使用中的權責問題等,仍考量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應對智慧。

滿五年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如何界定?

按照鄭州市《關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延長後的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内,對生産日期滿五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對此,不少市民提出疑問,這個“滿五年”期限如何界定。

按照規定,2018年10月12日,鄭州全面啟動電動自行車免費安裝防盜車牌工作,不符合國标的,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購買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統一安裝臨時通行防盜車牌(黃底黑字)。

截至今年初,鄭州全市總計電動自行車挂牌約360萬輛,超标黃牌電動車約200萬輛。

那麼,在這200萬輛黃牌車中,它們是否登記有生産日期,已經使用了多長時間,又有多少輛将滿5年。滿5年後,是自行淘汰還是強制淘汰等一系列問題,亟待回應。

臨期黃牌車能否換購,誰來回收?

鄭州約200萬輛黃牌電動自行車,數量龐大,又涉及市民的切身利益,即便過渡期延長,将來仍面臨處置的問題。

比如,生産日期滿五年的黃牌電動自行車先行淘汰,這一部分淘汰車輛如何處置,能否折舊換購,有沒有統一回收廢舊電池的地方。否則,報廢的黃牌車無處停放,電池處理不善帶來環境污染等問題,将日益顯露。

今年3月31日,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推進鄭州市區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其中指出,由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區(開發區)配合,啟動回收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電動自行車工作。組織指導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經營者在市區全面開展黃牌電動車的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工作,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準的車輛。

對參與回購的黃牌電動車車主可由企業發放有樁共享助力車免費騎行卡、優惠券等,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不符合國标的電動車,為何還能上綠牌?

按照規定,鄭州市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标準的已購使用電動自行車,統一安裝正式防盜車牌(綠底白字),即綠牌。

不過,記者走訪發現,目前鄭州街頭銷售電動車的門店内,一些車款明顯不符合國标,但仍能挂綠牌銷售。按照規定,這些電動車其實是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不在電動自行車國标内。

而且,目前鄭州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處于暫停中。

有市民表示,“黃牌早已停止挂,也就是說黃牌電動車數量不會增加,但綠牌卻随意挂,滿大街挂綠牌的超标車,誰來管?”“網購一輛電動自行車,誰來上牌?”

按照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和已經納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号牌。

未經登記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駛。否則,處以五十元罰款。那麼,鄭州何時重啟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呢?如何規範上牌業務呢?

電動摩托車去哪兒上牌,考駕照?

在《關于延長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中指出,依據《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上通行。

同時呼籲市民,自覺購買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标準的電動自行車,并按照規定登記上牌,不購買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在城市建成區道路騎行。

但是,現實中,鄭州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車多是“電摩”,市民在生活中也多騎行,因為:“電摩”跑得遠、電池容量大,優點明顯。

但是,按照規定,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屬于機動車的範疇,需要上機動車牌、駕駛證和強制保險。

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需要F證(D、E駕駛證準駕車型也包括電動輕便摩托車)。駕駛電動摩托車需要普通摩托車駕駛證E證(D駕駛證準駕車型也包括電動摩托車)。

市民認為,鄭州街頭“電摩”滿街跑,商店銷售也占多數,因此,解決去哪裡上牌照、上啥牌,怎樣考駕照這些問題就顯得十分必要。

10萬輛共享助力車是否按計劃投放?

《推進鄭州市區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工作方案(試行)》通知中指出,2022年計劃全市啟動投放有樁共享助力車10萬輛,将現有市區共享單車壓縮至10萬輛。

此舉目的是,通過慢行出行方式多元化,企業參與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區現存約200萬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的電動自行車。

也就是說,2022年鄭州計劃投放10萬輛共享電動自行車,應對200萬輛黃牌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滿的問題。

而且,已選定試點,鄭東新區以CBD、東站樞紐區域、龍子湖高校區為重點,中原區以“四個中心”、碧沙崗、中原萬達、二沙文創片區、王府井等功能區為載體,分類分塊逐級布局。

在有樁共享助力車的站點布局上,根據服務點所承擔功能的差異,将服務點劃分為三類,進行不同數量車輛的投放。

過渡期将延長2年,鄭州市區10萬輛助力車是否按照原計劃投放,還是試點先行呢?

電動車雖小,但民生無小事。這些市民關切的問題,期待相關職能部門盡早給予回應,或者提前着手謀劃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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