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數人都有網購習慣。但不知你們有沒有遇到假冒僞劣産品的情況。我遇到了,且非常氣憤。并已向多個部門反映,一定要将不法商家及造假窩點送上法庭。還消費者一個放心無憂的網購環境。
五月二日,我收到了來自西南某直轄市的網購商品。一架價值一千多元的天文望遠鏡。收到貨後開箱驗收安裝。剛開始未注意細節,待安裝完畢後一看效果不好。還不如幾百元的清晰。才注意到不論從商品本身還是箱體包裝上什麼都沒有。沒有品牌标識,沒有生産廠家,沒有合格證,沒有用戶手冊。
于是我初步判斷為假冒産品或小廠進件組裝劣質品。因為網店商在某多平台上宣傳圖片是注有品牌和系列參數的。典型的明修棧道,暗渡陳倉。老百姓生活中常說的挂羊頭賣狗肉。第一時間,我聯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同意退貨退款,但要求我修改退貨理由。我在平台上申請的理由是“假冒産品”,商家說這個理由他承擔不起,要我改為不喜歡或其他任何理由。我堅決不答應。明明是假貨,我為啥要隐瞞。這樣豈不成了黑心商的幫兇。對這種害群之馬不能姑息,姑息隻能養奸。以後他還會坑害更多消費者。
接下來我聯系了某多平台官方客服。客服答應與商家協商退款,但商家還是堅持不能以假貨為由。再三催促平台,平台也曾打我電話讓我耐心等待幾天。但我沒這麼好的耐性。甚至對他們産生了質疑。一氣之下我撥打了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實名舉報。并要求當地有關部門徹查商家店鋪。經辦人員告訴我已記錄在案,但要在十五日之内才能确定是否立案調查處理。也就是說可能調查也可能不調查。
投訴與舉報明顯太慢。于是我想到了最後一步。我要向法院提起控訴,哪怕兩敗俱傷,哪怕血本無歸,我也要讨還公道。文章寫作過程中不斷有各種機構或有關部打來電話,使我頗感欣慰。盡管執行力度有點慢效率不高,但畢竟讓我讀懂了信任感受到了關注與溫暖。
文章接近收尾時,有朋友過來欣賞我的望遠鏡。得知原委後勸我,“隻要商家把錢退回來就算了,别經法院了。事鬧大了再把人家店封了,搞不好還要負法律責任。一牽扯一大串……”。我開始糾結了,我到底要不要堅持控訴到法院。各位讀者朋友們,我想聽一下你們的見解,或者說我這樣做你們會不會認為我這個人做事太絕。我洗耳恭聽朋友們的高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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