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注冊條件:
1、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明确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
初始注冊者,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一建考試科目:《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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