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車險改革後車損險保障更加全面了。保險法對商業車險做了改進:在車損險裡增加了 7 項責任,分别是車損險、全車盜搶險、玻璃險、涉水險、自燃險、不計免賠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和指定修理廠險。雖然說相對之前來說,單從車損險上,保費有小幅度的上升,但如果把之前的這些附加險的保費也算上的話,保費是下調的,所以說車損險還是比較值得買的一個險種。
在之前,如果你隻有玻璃受損,保險公司會想盡一切辦法,向你“灌輸”你沒有買“玻璃單獨破碎險”無法用保險進行理賠。而現在,如果你開車在高速上被石子崩爛了玻璃,又找不到肇事方,恰好你又買了車損險,那一塊免費的原廠玻璃已經在4s店已經等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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