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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今年72歲,老老李今年79歲,去年8月底,老老李打了老李一個耳光,老李躲閃撞門倒地受傷,兩個老李頭都氣得呼呼的。到底為啥?
事情不大,背景不小。還記得嗎,去年7、8月間,高郵和揚州發生了什麼大事情?是疫情,南京輸入的疫情,雖說眼下的精準防控已經相當成熟可靠,可一年前的揚州人,以及高郵人,那倆月,過得可不輕松,大家經曆過的驚恐和忐忑,至今依然還曆曆在目。兩個老李頭的掌掴糾紛就發生在這個背景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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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天,鎮裡、村裡都在反複宣傳強調地方政府的政令,要旨是禁止人群聚集,比如到飯店聚餐,到公共場所打牌等等。特别是打牌,這是導緻揚州疫情快速擴散傳播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緊要和關鍵。去年8月27日,老李在村組小賣部裡卻看到一群人在打牌,其中就有老老李。老李頓時火起:都什麼時候了,好好呆在家裡,忍耐幾天牌瘾,就這麼難嗎?
老李性子直,說話沖,當即上前阻止說:疫情期間,不好(準)打麻将。
老老李也是個爆脾氣,随口就回了一句:你有什麼權利管我。
老李不甘示弱,當即斥責:我是老黨員,疫情期間就是有權利管這事。
老老李一臉不屑:什麼老黨員,憑什麼管我。接着順手一巴掌,就沖着老李扇了過來。
老李受傷後,住院治療兩天,花了一千多元,越想越來氣。公安局後來就老老李的毆打他人行為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但根本不能緩解老李的心頭之恨,另外,他治傷用的錢,老老李也始終沒有說法。于是,老李一紙訴狀将老老李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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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距離事發,已過去了将近7個月的時間,兩個老李頭仍然在生氣。老老李還是那句話,他憑啥管我。他又不是村幹部,哪來的權力管到我的頭上。老李仍然堅持我就是有權管你。疫情防控大事,地方政府有明文政令,誰不遵守就可以管誰。雙方在法庭再次激烈争吵起來,還扯出了一大堆陳谷子爛芝麻的舊事,相互指責對方。兩個七老八十的老李頭,記性都不錯,精神鬥志都昂揚,說着說着,很快就說到了半個世紀以前的矛盾糾紛。
主審此案的三垛法庭副庭長趙廣才,她一見這陣勢,趕緊喝令打住,強行把雙方都拉回到案件中來。轉頭問老老李:你是不是覺得你打人打得很有道理?老老李一愣,啊?好像确實忘了這茬。喏喏當庭回答:我打人是沒有道理,但我也被罰款500了。接着又是巴拉巴拉講老李的不是。庭審确認了打人的事實和基本經過,公安機關的處罰以及被處罰認可(未提出異議)的事實,還确認了老李治療的費用。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後,老李感覺不大好,對于這種鄰裡糾紛,聽說法庭總喜歡調解,喜歡做“和事佬”,但這一回無論如何,他都要争口氣,争個是非所以然出來。隻是法官最終什麼怎麼判,他心裡沒有一點底氣。
這一回,主審法官趙廣才态度很鮮明:錯在老老李,責任全在老老李,老李沒錯。她認為:疫情特殊管控時期,受害人依據地方政府政令,制止加害人聚集性活動,對因此引發的損害後果,在受害人制止行為未超過合理限度的情況下,應認定受害人無過錯,加害人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高郵法院一審認為,被告毆打原告,導緻原告在避讓過程中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侵權,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被告李某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原告有權制止,且原告制止行為僅是言語勸阻,未超過合理限度,原告無過錯。一審法院判令被告老老李賠償原告老李各項損失1797.05元。
趙廣才法官還說:本案系因原告督促被告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引發争執、導緻損害的侵權糾紛,被告認為原告多管閑事,無權限制其活動(玩牌)。被告這種觀點并不罕見,甚至在基層社區還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案裁判明确認定原告無過錯,引入并确立“合理限度”的概念和标準,對于引導和支持社會公衆共同參與疫情防控具有積極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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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社會治理資源極度緊缺,實施控管、督促檢查、應急服務等需要投入數倍于常态的人力、物力,單純依靠行政力量和基層組織,無法滿足“動态清零”防控要求。因此,實施特殊時期的管控措施,必須鼓勵社區居民就近參與,倡導社會公衆積極協助,争取人民群衆的普遍認同和理解,進而将“社區自治”力量納入、融入社會治理機制,以此充實治理資源,彌補薄弱環節,從而确保有效、嚴格、持續落實公共衛生防控措施。
本案判決旨在彰顯司法支持公民參與社區自治的鮮明态度,也可以視為是對“多管閑事”認識觀念的有力回應,裁判中還進一步明确了公民勸阻行為“合理限度”的注意義務,為今後解決類似糾紛提供了明确指引。
一個耳光引發的糾紛就此審結。老老李也沒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老李氣順了,甚至還有點小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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