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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公共秩序罪如何認定
擾亂公共秩序罪如何認定
更新时间:2024-09-28 14:19:07

在很多的公共場所,比如人群聚集的廣場,演唱會,商場啊這些地方很難掌控秩序穩定,也經常會有人在這裡聚衆鬧事擾亂公共秩序,那麼擾亂公共秩序構成要件是什麼?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要處罰?擾亂公共秩序罪要如何處罰?浙江北幹律師事務所俞晶律師解析。

擾亂公共秩序罪如何認定(擾亂公共秩序構成要件是什麼)1

擾亂公共秩序構成要件是什麼?

首先是客體要件,主要就是說擾亂的社會秩序,這裡說的社會秩序包括特定範圍内的幾種,第一就是國家機關和人民群衆的工作環境秩序,然後就是事業單位有關教學和科研的秩序,還有國營企業的營業秩序。

然後是客觀要件,表現形式上主要是通過聚衆的方式擾亂上述客觀要件主要人群的正常秩序,并且給他們造成了很嚴重的損失。但是聚衆的人數應該在三個人以上,并且是有組織有策劃的謀劃過後再開始實施。他們的手段一般就是封鎖場所的大門,或者強力霸占人家的場地,使正常的工作無法進行下去。

還有就是主體要件,一般是指聚衆鬧事的首要人員或者是其他的很積極的參與人,也就是在組織擾亂社會秩序的組織策劃人,都可能成為此罪的承擔人員。

哪些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要處罰?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是指擾亂了國家對公共秩序管理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緻使工作、生産、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3)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隻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結夥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6)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7)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俞晶律師補充:

擾亂公共秩序罪如何處罰?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煽動群衆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6、僞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非法生産、買賣人民警察制式服裝、車輛号牌等專用标志、警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8、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衆鬥毆的;

(2)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10、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财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08年從業,16年開設自己的律所,近三年年均辦案量超過100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

擾亂公共秩序罪如何認定(擾亂公共秩序構成要件是什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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