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常見的現代愛情問題想跟大家讨論一下——分手之後,真的還能做朋友嗎?
不能。
我跟朋友讨論過這個問題,得出了這條彼此都認可的結論。
也許兩個人分手有很多原因,但核心本質是我們的愛抵不過目前遇到的困難,維護這份戀愛關系太過艱難。
關于這個問題,社會學家李銀河教授在一次訪談中曾回答過:
“大家都覺得,兩個人分手了,那一定會非常地仇視。”
她覺得這不是所有人都有的經曆,她建議兩個人最好能夠保持比較溫柔的,還是朋友的關系。
李銀河老師還曾提及,北京曾有過一家離婚餐廳,兩個人在那吃完飯,是好離好散的。
感情是流動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現實生活中,一定也有兩個人要記住所有的痛苦,互相傷害的模式。
很常見,但不可否認,這種戀愛觀不夠成熟。
分手之後,未必不可以做朋友。
在成年人的世界,情侶分手之後,選擇做朋友,一定程度給雙方各自留了餘地,存了體面。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大家經常會高估在戀愛關系結束後“朋友”這個詞的内涵。
在綜藝《向往的生活》裡,何炅曾經提到過一句話。
“雖然我也有很多朋友,我也很在乎身邊的人,但我從來也沒有奢望過要把任何一個人一輩子留在自己的身邊,有的人他就是來陪你一段的。”
成年人世界的朋友,漸行漸遠是常态,退一步便是分道揚镳。
更何況是戀情結束之後的假裝做的朋友呢?
再望一眼,都會紅了眼睛,大家各自都心知肚明。
就像木心先生那句話,一天比一天柔腸百轉的冷酷起來。
朋友小原有天喝醉了。
她喃喃道:“我跟前任分手時,他問我‘可以做朋友嗎?’
我笑着說是朋友啊。
他說好,然後我們再也沒有聯系過。”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有的時候是親情,愛情,友情三個混在一起的。
“還愛,但是不想喜歡了。”
“你人很好,隻是我們不适合談戀愛。”
戀人退回到朋友,和真正的朋友背後的情感不同,自然也無法同日而語。
《圓桌派》裡,蔣方舟問窦文濤:“那你一般分手之後還能跟對方做朋友麼?”
窦文濤說:“不能,根本不能見。”
因為不能揣着明白裝糊塗,再見那個人會特别不自然。
明明擁有過很多美好,如今卻彩雲易散,琉璃碎,分外感傷。
窦文濤皺眉,推了下眼鏡:
“要裝蒜的話也可以交,但我覺得沒有必要,我不需要在這兒自找别扭,交這麼一個朋友。”
其實,無論提分手的那個人,和提能不能做朋友的那個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都是是因為曾經太愛了,習慣了對方在自己的生活無孔不入,害怕對方真的在自己的記憶裡徹底消失。
真的要分開的時候,就互相找個台階下。
而所謂的朋友,就是那個台階。
01
假裝做朋友背後的真相
在我看來,言語上的朋友和行動上的朋友是有很大區别的。
言語上的朋友是,如今我們走到了感情的盡頭,再無法攜手相伴而行,不如相忘于江湖,各自祝福。
行動上的朋友是,雖然我再無法在你面前承擔戀愛的義務,但我還離不開你,我還需要戀愛的溫存。
舉個很典型的例子。
《奇葩說》的辯手馬薇薇和周玄毅,兩人分手後曾經在一期訪談上同框聊天,談論分手之後能不能做朋友的這個話題。
當時周玄毅的觀點冠冕堂皇——兩個人分手之後還能做朋友,相信彼此。
甚至還可以作為朋友來幫對方度過那段時間的落差,才能夠真的體面地和平分手。
周玄毅還說,他真心很感謝馬薇薇。
分手了,雙方都有感情波動的時候,馬薇薇還像好朋友一樣,去陪伴對方度過這個感情的波動期。
周玄毅的很多言論,表面上沒有什麼問題,實際經不得推敲。
“戀愛這件事上,追求安全是第一位。”
“成為戀人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對方其實是掌握你的身家性命的人。”
“先本着戀愛的心态進入戀愛的話,其實是危險的。”
“先本着朋友的心态再進入戀愛的話,其實我覺得對絕大多數來說都是安全的。”
“我的擇偶标準,善良,正直,穩定,外加有意思,這就很難,所以我們要廣撒網交朋友。”
後來,周玄毅被錘,互聯網上打女權主義,互聯網下與多名女性同時展開吊詭的“開放式關系”。
分手之後,馬薇薇還說周玄毅是好男人,希望女孩微博聯系他。
我隻想說,周玄毅并不是好的戀愛對象。
在親密關系中掩飾虛僞自我,控制内心的自私與冷漠,處處盤算,道貌岸然。
B站有個預言家網友的神評論:
周玄毅扯了各種戀愛腦,說好聽點是那樣太累,說難聽點就是隻想脫褲子,不想負責任,很明顯這就是洗腦。
這個分手後假裝做朋友的男人,利用朋友的身份和特權,不是愛戀,而是在貪戀。
要記得,提出分手的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提出那兩個字來的那一刻,他已經認定了,沒有你生活會過得更好。
借用李玫瑾教授在《圓桌派》提到過的一句話:戀是一對一的情感,愛是可以針對很多人的。
所以,像周玄毅這類在親密關系裡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本質上貪“愛”,博愛。
黃執中說過,遇到渣男不是問題,忍受渣男才是問題。
遇到這類人,不要當真,當真了,反而輸了。
02
分手之後做不了朋友
電視劇《小敏家》裡,周迅飾演的劉小敏為了孩子,而向黃磊飾演的陳卓提分手。
陳卓流着眼淚:“我在網上看見過,做過情侶的人還能做朋友,就表示不是真愛,咱倆還是别當朋友了。”
分手之後能不能真正地做朋友,這個有關前任的問題,有時候和“男女之間有沒有純潔的友誼”是一個道理。
當我們嚴格一點,用友情的标準來定義朋友,答案就是沒有。
既然兩個人退回到了朋友,就要保持适度的距離和邊界感。
當然,也不建議兩個人,仇人一樣相處,尤其當兩個人有情感糾紛的時候。
社會上有很多報複類犯罪,其中最重要的動機,就跟情感有關,失戀報複其實很常見,
兩個人變成仇人的話,更不利于你今後的生活,要保護好自己,嚴防被報複。
其實,真正相愛過的人,分開之後很難、也不能做實際意義上的朋友。
隻要你們分手,兩人就有重新找到一個現任的權利。
和前任藕斷絲連,永遠都是對現任的不尊重。
有人說:“做朋友也可以的吧,我真的很難受,哪怕隻有個聯系方式聊聊天。”
但我想反問:“然後呢?”
做朋友,然後見證他以後的愛情嗎?
或者,這個朋友的保質期是遇到下任之前,前任還變成了多餘的工具人。
成熟的人在真正放下之後,會選擇坦然面對逝去的感情,願意且能夠以朋友關系相稱。
這類人,在分手之後,當然依舊會保留情分。
就像歌詞裡寫道:
分手應該體面,誰都不要說抱歉;
來不及再轟轟烈烈,就保留告别的尊嚴,我愛你不後悔也尊重故事結尾……
是的,那份情分并不是友情,而是像平靜地面對失去聯系的陳年老友一樣,百感交織,不發一語。
朋友是可以發展成戀人,可戀人卻不适合做朋友。
如果都有默契成為很好的朋友了,你們相處應該很舒适,根本不會走到分手那一步。
但有些人還是選擇假裝做朋友,是為了更容易放下。
想要灑脫放手很難,不少情侶分手後,還是選擇做朋友。
換個難度,雖不是快刀斬亂麻,但疼痛的力度小了很多。
成年人世界的朋友,少有高山流水千載難逢的知己。
有事聯系,無事勿擾,有時和斷聯沒什麼區别。
分手之後,别再做朋友了。
從此山水不相逢,不問舊人長與短。
各自安好,彼此放過,比什麼都值得。
作者|王京 小說創作者,古典文學沉迷者。涉獵中外哲學,相信但不迷信。喜歡鑽研個體心理學,堅信個體具有主動創造性,任何事情都有三種及三種以上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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