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兒
現在的愛情充滿了變數,婚姻充滿不穩定因素,離婚成為了很普遍的事情。如果沒有孩子還好說,一旦有了孩子,孩子的撫養權就成了大問題。
尤其現在生完孩子頭兩年是婚姻最不穩定的時候,很多女性在生完孩子後,才徹底看清自己所嫁之人的嘴臉,對以後的婚姻和生活不報任何希望。而現在的女性已經覺醒,也懂得及時止損。所以這些年生完孩子頭兩年提出離婚的年輕夫妻越來越多。
很多男人為了争撫養權,故意拖到孩子兩歲後再離婚
民法典規定:孩子在兩周歲内,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原則上歸女方。而孩子2歲以後,如果父母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具有的情況,做出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判決。
所以現實生活中,很多男人就算沒有家庭責任感,不愛孩子,但他們也要把孩子的撫養權攥在手裡。一方面自己可以不用付撫養權,自己在自己身邊也是扔給自己爸媽帶,撫養權在自己手裡更自由。另一方面可以拿孩子撫養權當籌碼,知道孩子是媽媽們的軟肋,用孩子的撫養權拿捏媽媽,讓媽媽離婚後日子也不過好。
所以很多男人故意拖到孩子兩歲後再離婚,這樣如果男人有穩定工作,有經濟基礎,孩子長期在男方家庭生活,那麼男人争取到撫養權的機會就比較大。
所以媽媽一定要明白,如果夫妻之間出現原則問題,快離婚了,不想孩子的撫養權被男方搶走,可以做好以下準備:
首先一定要保證自己份穩定的工作,有經濟基礎
有基本的經濟條件是争取孩子撫養權最基本的條件。如果女方當初為了孩子在家當全職媽媽,走到離婚那一步,不但自己得不到補償,還會以無收入無法争取孩子撫養權。
所以這也給女性提個醒,如果懷孕生孩子的時候自己有穩定,收入還不錯的工作,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為了孩子辭職當家庭主婦。如果實在要在家當家庭主婦,保持自己學習的能力,等能脫開身立馬就去工作,有自己的收入,這不僅是自己的退路和底氣,也是給孩子的保障。
把孩子帶在身邊生活: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前一般都會選擇分居。如果分居的話,不管再難,媽媽也要把孩子帶在身邊。媽媽要上班的話,讓老人幫着帶,或者請保姆帶都可以。這樣孩子也是長期在跟着媽媽生活,孩子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環境。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法院不會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這樣媽媽更容易争取到孩子撫養權。
當然還要收集孩子小時候的照顧,媽媽照顧關心孩子成長的證據。
哎,想想挺心酸的。媽媽不容易啊。法律看似很不公平,實際太不公平了,要一直照顧孩子的證據,又要有穩定的工作。
【話題讨論:你身邊有孩子不到兩歲就離婚的夫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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