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過北方網《政民零距離》欄目咨詢:天津是否全面禁止電動三輪車?為何市面仍有銷售?
天津市公安局于4月11日最新回複表示:目前交管部門已針對低速電動車開展路面攔檢登記,提示駕駛員不要駕駛此類車輛上路,同時積極會同市場監管部門采取源頭控制,力争從銷售環節進行限制,從根源上解決低速電動車屢禁不止的情況。
低速電動車是一個特殊的存在,它伴随新能源汽車發展而來,至今已經有十多年的發展曆程。這種廉價、低速的三輪、四輪電動車主要銷往全國廣大的鄉村和城鎮地區,并成為這些地區人們短途出行的一個工具。又因駕駛者主要是不具備機動車駕駛證的老年人群體,因而又俗稱“老年代步車”。
然而,由于低速電動車市場是自發形成,其從生産準入到市場準入都缺乏法律法規監管,造成低速電動車在過去十多年裡“野蠻生長”,并引發許多社會問題。從2016年開始,各部門開始醞釀低速電動車的行業标準。2016年國務院批示同意“三個一批(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管理工作思路,《四輪低速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國家标準立項工作也開始籌備。但是,這一專門針對低速電動車的技術标準始終未出台。
原因在于,究竟是出台專門的低速電動車行業标準,還是将其納入已有的純電動乘用車标準當中管理。這一問題始終得不到統一。現在看來,這已經有了明确答案。
近日,工信部牽頭推動《GB/T28382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修訂版。在這份修訂标準中,針對低速電動車不再單獨出台标準,微型低速電動車被納入純電動乘用車的定義範疇,且規定了多項高标準的技術要求,該标準預計在今年9月份發布。
作為本次修訂标準的起草方之一,總部位于天津的中汽中心日前就《GB/T28382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修訂組織召開相關讨論會,讨論了低速電動車相關法規事項,同時對高速電動車标準制定時間早、門檻低、約束力小的問題進行了讨論,并初步拟定了後續修改方向。
本次讨論會會議紀要顯示,修訂的GB/T28382标準聚焦四大要點:低速電動車不再單獨出标準,納入新能源汽車标準,增加微型純電動乘用車定義;部委不接受鉛酸電池,低速電動車隻能使用磷酸鐵锂或三元锂電池;技術要求全面升級,對碰撞測試、整車質量、電機性能、爬坡性能甚至胎壓檢測都做了硬性要求;低速電動車不納入雙積分、沒有補貼。
據悉,該标準将于今年4-5月征求意見、6月審查、7月報批、9月發布。業内普遍認為,标準出台将使低速電動車行業迎來大考。
綜合 |北方網 經濟日報 經濟觀察報 中汽中心
來源: 天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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