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是正常的社會現象,雙方情感分開的一種社會方式。但是直接斷定離異就是掉價是不是太片面有失偏頗。
如今我們的社會開放而又包容,網絡裡一直有一個的聲音,那就是如果對方有原則性的錯誤又屢屢不改那就不該為了孩子選擇不離婚。
理由:
1. 對方有家暴史,都說家暴隻有0次和無數次
2. 對方出軌的原因而離婚
3. 根本不想對家庭負責
4. 有不良嗜好比如賭博,吸毒等
遇到一個錯誤的人,并不是我們想要的,為什麼要因為另外一個人的錯誤給另外一個人做定義呢?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有人可能會說那是她自己選的,但是,如果結婚前對方就是裝得毫無破綻你又能怎麼辦呢?不然怎麼會有渣男渣女和海王呢。
定義離異人士掉價的角度是什麼呢?是離異智商降低了還是情商降低了,又或者就行動不自如了。離異并不能代表一個人的能力和品質,相反生活中很多離異人士後重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愛情事業雙豐收,理性看待離異才是我們新一代人應該做的,而不是像喊口号一樣認為離異就掉價。
中學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女同學,那時候班上的同學還沒發育的時候她就有一米六五,五官精緻,眉清目秀,皮膚白皙,學習成績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認真踏實。班上很多男生對她都一往情深但是她并不屑與他們有過多的來往,而對我們這些女同學卻很熱情。我們在讀大學的時候,她沒有選擇繼續念書,而是在自己家的公司幫忙打理生意,後來剛好有一個男孩子又高又帥氣和她家的公司有業務往來,慢慢的就走到了一起。不久兩個人就結婚了,結婚後也有了一個兒子,剛開始一切都像其他幸福的家庭一樣,但過了沒幾年,男孩子就變了,又是找女孩的父母借錢每天遊手好閑,又是出軌,後來甚至在她出差的時候把其他女人帶回家,幾番争吵,丈夫仍然為所欲為最後選擇了離婚,離婚後,女孩遇到了另外一個真心實意的男孩子,事業有成,努力上進,現在兩個人結婚一起經營着原有的事業,生意也越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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