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電工學學習中,能否正确理解課程中出現的“—”問題,不僅關系到電路計算中運算結果的正确與否 , 而且關系到能否正确理解有關公式和定律的物理意義,關系到能否真正掌握和運用電路定律來解決電路計算的實際問題 。
電工教學中出現負号的情況是較常見的 ,不同情況不同的負号所表示的意義是截然不同的。
公式中出現的“—”以歐姆定律為例,U=IR,公式中不出現負号,這是因為人們習慣上把通過電阻的電流和電阻端電壓的方向看成一緻的緣故,即U和I設定為關聯參考方向 。
學習參考方向時,我們知道,電路中各處電壓 、 電流的參考方向是可以任意設定的 。當電阻 R 上的電壓 、 電流設定為非關聯參考方向時 , 歐 姆定律的形式将變成 :U=—IR, 公式中出現 了“—”号 。 事實上,對于實際的電阻R來講,由于實際的電壓 、電流方向總是一緻的 ,若參考方向選為不一緻時 , 則其中必有一個量的實際值電壓 (或電流 ) 為負值,為了确保實際電壓與電流的比值是一個大于零的常數,即電阻 R, 公式中必然會出現負号 。
關聯參考方向和非關聯參考方向情況下,電阻、電容和電感元件的伏安關系式及功率P(電阻電阻中)計算公式如下圖表示。
在本書第4章正弦交流電路中,電感元件和電容元件,由于其通過的電流與端電壓之間存在相位差,所以視在功率并不等于有功功率,功率因數cos φ 中的 φ 就是電路中電壓與電流的相位差。
在進行無功功率Q的計算中,電感元件的無功功率為正,電容元件的無功功率為負。它表明了電感的能量交換與電容的能量交換在時間上始終是相反的,即電感在吸收能量時, 電容在放出能量;反之當電感放出能量時, 電容在吸收能量。因此, 在同一個電路中, 二者吸收與放出的能量可以實現内部的交換,從而減少電路與外界的能量交換,這就是所謂的“無功補償”, 利用電容來提高感性負載的功率因數就是基于這一原理。.
無功功率的正、負号與其它的正、負号一 樣,一般隻具有相對的意義, 可以任意選定。但為了避免引起混亂,該正、負号的選定應與電工學中整個符号體系一緻,否則相關的定理與公式都将要修改。
在目前被廣泛采用的符号體系中, 選定電感的無功功率為正值, 則電容的無功功率自然就為負值。
公式中的正負号與公式所闡明的物理規律是互相包含 、互相滲透 、緊密聯系的 。 隻有真正把握住公式和定律所闡明的客觀規律,才能在解決實際問題時,靈活地運用正負号 同樣 , 也隻有完全理解了公式中正負号的含義,才能加深對客觀規律的認識與理解 。
運算結果中出現的“—”當運算結果出現“—”時,要分幾種情況:
第一 ,該物理量本身是矢量 ,則此負号往往隻表示該矢量或其分量的方向與選定的坐 标系的正方向相反 。 在具體問題中坐标系的選取是任意的 ,所 以 ,往往同一問題中 ,同一物理量可以得到正負不同的結果 。
第二 , 該物理量本身是标量,則此負号往往隻表示此量的大小或與其參考值之間的關系。
舉個例子:當通過計算得出功率P小于0,即功率為負值時,說明該元件具有電源的作用,能夠為電路提供能量;之所以這麼認為,電阻是能量消耗元件,它的功率為正。
計算結果出現的負号具有相性的概念 , 都是相對我們所選定的坐标系或參考方向而言的 。 在我們讨論和研究某一具體電路時,電路中任意兩點的電壓 、 任一支路的電流都是 固定不變的 ,不随我們所選參考值或參考方向的改變而改變 , 這就說明 : 客觀規律是不 以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 我們選取參考方向的目的 , 正是為了便于求解某些物理量的大小和方向 , 也是我們認識客觀規律的一種認識方法 。
由于常規約定出現的“—”還有一種出現負号的情況是由于一些常規約定而出現的 。
基爾霍夫電流定律(KCL):對于某一節點或某一封閉面,我們約定 :流入節點或流入封閉面的電流為“ ”,流出的電流 為“—”;基爾霍夫電壓定律 (KVL ) :對于某一回路,我們約定:沿回路循行方向,電壓降為“ ” , 電壓升為“—” 。
用符号法表示相量時,當研究的電路中存在幾個同頻率的正弦量時 ,為了研究問題的方便,常指定某正弦量為參考正弦量 ( 參考相量 ) ,此時我們約定 :超前參考相量者 , 相位角為“ ” ; 滞後參考相量者,相位角為“—” , 并且約定超前或滞後的角度在 0-180°: 之 間 。 有關各量的正負必須按照符号法的運算法則來确定 。
關于負号的問題簡單小結這麼多,希望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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