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駕駛證沒考完~
趁着假期想要回家接着考?
聽說考試地隻能變動一次?
别慌!
2021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的“我為群衆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開始實施。其中,調整異地分科目考試次數:将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變更考試地的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
注意事項
1
适用于辦理初次申領、增加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業務。但不包括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的。
2
申請人在原考試地通過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實際道路考試的,由本人向現居住地車管所申請辦理變更考試地業務,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
3
對同一申請人,變更考試地業務僅允許辦理三次。
4
對申請人在原考試地已報名但尚未通過科目一考試的,可以在現居住地重新報名考試,原報考信息系統自動注銷,重新報考後仍可适用于變更三次考試地措施。
還等啥?
抓緊辦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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