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實際抓好十項重點任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标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表明我們黨對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新高度,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标定航向、規劃藍圖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内法規體系,這就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标成為可實施的工程,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結合實際抓好十項重點任務?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結合實際抓好十項重點任務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明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标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表明我們黨對法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新高度,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标定航向、規劃藍圖。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内法規體系,這就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标成為可實施的工程。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日益深化、不斷開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局面的時代要求。經過長期努力,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實現有法可依。同時,法治建設任務依然繁重。還應看到,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确保法律實施也是重要工作。要讓人們踐行法治、遵守法律規範,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推動法治進步的強大力量。因此,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更加全面廣泛地謀劃和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各方面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要求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正是順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發展的現實需要,我們黨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
我們黨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正确認識、科學分析、有效解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面臨的實際問題。強調:“面對複雜形勢、複雜矛盾、繁重任務,沒有主次,不加區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在實際工作中,既要對各種矛盾和各項任務了然于胸,又要緊緊圍繞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務,優先解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帶動其他矛盾的解決。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各方面工作,強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需要正确處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等一系列重大關系,加強頂層設計、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法律制定、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依規治黨等各方面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貫穿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各個領域,涵蓋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涉及法律規範、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黨内法規各個方面。抓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才能做到總攬全局、牽引各方,在整體推進中實現重點突破。
我們已經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标進軍的新征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抓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繼續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建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快健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确保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規律、不利于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完備的制度保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以黨内監督為主導,健全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衆監督、輿論監督制度,發揮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完善黨内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做好黨内法規制定工作,推動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内法規制度體系。将法律制定、實施、監督、保障全過程有機統一起來,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作者分别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貴州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20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