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天命觀解讀?《論語》讀書筆記:12.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孔子的天命觀解讀?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孔子的天命觀解讀
《論語》讀書筆記:
12.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有恥且格”的“格”,曆來有多種解釋,比如何晏的《集解》說:“格,正也。” 邢昺解釋說:“使民知有禮則安,失禮則恥,如此,則民有愧恥而不犯禮,且能自脩而歸正也。” 也有人說是“至”的意思,即至于善,向善,歸順的意思。還有人認為“格”應該是“恪”,是“敬”的意思。
《禮記·缁衣篇》有這樣的語句:“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遁心。”
楊伯峻先生認為,這兩句就是對《論語》裡這句話的最早注釋,在這裡“格心”和“遁心”是相對的,“遁”是逃避,那麼作為它的反面,“格”就應該是親近、歸服,所以“格”在這裡應該翻譯成“人心歸服”。
“有恥且格”現在已經成為一個成語,指人有知恥之心,則能自我檢點而歸于正道。
這一則講“德治”和“法制”問題,毫無疑問,孔子的大力提倡“德治”的,他認為道德教化可以起到“法制”無法達到的作用,使老百姓心服口服。儒家這種思想影響了中國社會兩千多年,但事實證明,“禮樂教化”的功效其實很有限,理想中的“大同世界”并沒有出現,倒是“人心不古”的慨歎幾乎無時無之。
13.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五十而知天命”,孔子不是宿命論者,但也講天命。關于孔子的“天命觀”,後人有許多論述。
何晏在《論語集解》裡認為,孔子的“知天命”是“知天命之始終”。皇侃的注疏說:“天命,謂窮通之分也。”“仲尼五十學易,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故曰天命。”“天命之謂性;……孟轲得仲尼之蘊,故雲:‘盡其心所以知性,修性所以知天’。”朱熹在《論語集注》裡說:“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于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
錢穆先生引用《論語》裡的話,比如“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篇》),“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篇》)等,側重于孔子對于自身使命感的自覺自發乃至于自信。牟宗三先生在《中國哲學的特質》裡說,孔子所說的天比較含有宗教上“人格神”的意味。馮契先生在《中國古代哲學的邏輯發展》裡則認為,孔子天命是一種唯心主義的天命論, 天是人的理性和主觀精神的絕對化,有泛神論色彩。美國漢學家安樂哲對這個問題卻有超乎我們理解的看法,他認為古典儒學是一種“沒有上帝的宗教”,即“無神論宗教”(《和而不同》)。
馮友蘭先生在《中國哲學史》裡說孔子的“天命”,指的是“上帝之意志也”,“天”是“有意志之上帝”。陳來先生在《古代宗教與倫理》中認為:在周朝,“天命”是一種對主宰命運的崇拜,孔子的“天命”觀來源于周朝。所以孔子的“天命”,不是自己的發明,而是對周朝傳統的繼承。
孔子認為人應敬畏“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季氏篇》)子夏也說:“商聞之矣: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顔淵篇》)當然,敬畏天命并不就是完全聽天由命,孔子認為人還要“知天命”,天命不是完全無法捉摸的,是可以通過學習去體悟的。“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堯曰篇》)在孔子看來,“知天命”是人生境界之一,經過不斷努力,他終于在五十歲達到了這一境界。
孔子強調在道德行為中體認天命,立志而行之,既已“知天命”,就要“盡人事”,他勸請君主盡自己之力施行“仁”,他以天下大任為自我擔當,“知其不可而為之”(《憲問篇》),“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微子篇》)。雖然到處碰壁,但他依然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憲問篇》)從這一點來看,孔子的天命觀是非常積極的。
“六十而耳順”,“耳順”一詞,楊伯峻先生說很難講,姑且翻譯為“一聽别人的言語,就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
前人對“耳順”一詞也多有論述。
鄭玄注解《論語》時說“耳順”是:“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就是說聽别人說話,能懂得他隐含在言辭之内的微妙的意旨,言辭之外尚未說出的深意。這可以說是最早的解釋了,也具有相當的權威性,被許多人所接受。
南朝的皇侃在《論語集解義疏》裡引用李充的話說:“耳順者,聽先王之法言,則知先王之德行,從帝之則,莫逆于心。心與耳相從,故曰耳順也。”北宋的邢昺在《論語注疏》裡說:“耳順其言,則知其微旨而不逆也。”朱熹在《論語集注》裡說:“耳順,所聞皆通也。”“聲入心通,無所違逆。”清代的劉寶楠在《論語正義》裡說:“聞人之言,而知其微意,則知言之學,可知人也。”這些和鄭玄所說的都很相似。
但這樣解釋,道理并不深刻。“說話聽聲,鑼鼓聽音”,這是鄉下老農都懂的道理,能懂得别人話語之間的深刻涵義,許多聰明人都可以做到,孔子未必需要修養到了六十歲才能達到這樣的境界。
清代的焦循在《論語補疏》裡提出了不同的見解:“耳順即舜之察迩言,所謂善與人同,樂取于人以為善也。順者,不違也。舍己從人,故言入于耳,隐其惡,揚其善,無所違也。學者自是其學,聞他人之言,多違于耳。聖人之道,一以貫之,故耳順也。”
他說的“善與人同”,是能以一己所持的正确意見不排斥他人的正确意見,能以公認為正确的意見為标準,求取他人意見中符合标準的正确意見。順,就是通達不違礙,入耳即入心。不固持自己的異義,能采納他人的意見,那麼無論什麼話聽來就不違于心、不逆于耳,能夠從他人的意見中分辨出正确的看法予以表揚,又能從他人的意見中分辨出不正确的看法,進而對錯誤的說法不予計較,不斤斤萦懷于心,這樣就能順利通達,入耳入心。有的學者很看重自己所學,堅持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聽到他人的言論,既不能善與人同,又不能擇其善而揚之,更不能見其錯誤而隐蔽之,就會逆耳違心,聽不進去。而聖人所持的道理,是普遍性的規則,要一以貫之,無論什麼話都能聽進去,隐惡揚善,曉暢通貫,這就是耳順。
這種解釋也被許多人所接受,比如劉寶楠就說:“焦此義與鄭異,亦通。”
孫思邈的《千金翼方》則把“耳順”視為“養生之要,耳無妄聽,姑且妄聽,便聽之任之,無須為一點點小事而與人争得臉紅耳赤。”也就是說,年紀到了六十歲,個人的修養成熟了,再沒有不順耳之事,聽得進逆耳之言,詈罵之聲也無所謂,無所違礙于心。
南懷瑾先生在《論語别裁》裡的解釋與此相近,他說“耳順”就是:“到了六十歲,好話壞話盡管人家去說,自己都聽得進去而毫不動心,不生氣,你罵我,我也聽得進去,心裡平靜。”
這兩種說法強調個人修養,雖然是我們普通人不容易達到的,但要是說孔子把它放在“知天命”之後,作為自己人生的又一重境界,似乎還是不夠分量。焦循的說法相對深刻一些,但是不是符合孔子的原意,恐怕也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