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舞曲黎允文 - 鴻門宴傳奇
劉邦(劇照)
典故
漢初的政治體制基本沿襲秦制,但在中央集權制度下,又恢複了秦代已廢除的分封制,采用郡縣與封國并行的體制。早在楚漢戰争時期,劉邦為了網羅各股軍事力量,與楚軍争奪王位,曾分封了一批異姓王。
異姓王 韓信、英布(劇照)
他們在漢軍大旗之下,使劉邦終成帝業。其後,他認為異姓王終不可信,而僅能利用。因此他稱帝以後,先後以種種借口除掉異姓王,同時又分封劉氏子侄為同姓王,并與群臣定下白馬之盟,立下“非劉氏不王”的誓約,作為鞏固西漢中央政權的輔助手段。
第一,國以永存,施及苗裔。(隻要漢帝國存在,大臣們及其子孫就永遠有酒喝有肉吃)
第二,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非皇族成員不得封王,如沒有軍功者不得封侯)
劉邦駕崩後,呂後要立諸呂為王,右丞相王陵以此加以反對,但是左丞相陳平、绛侯周勃認為呂後此舉并無不可,結果呂後大封諸呂為王。但最後呂氏死後因她而立的外戚王和她建立的呂氏集團也随之土崩瓦解。白馬之盟是誅呂的現實基礎。
呂後(劇照)
白馬之盟的本意是鞏固漢家天下,但卻反而因為過于依賴同姓王而使其坐大。漢文帝時,先後發生了濟北王和淮南王的叛變;而漢景帝時更發生了七國之亂。但最終這些叛亂皆被平定,而景帝亦乘勝收回封國的官吏任免權,削弱了封國的實力。其後漢武帝頒行推恩令,同姓王的實力被大幅削弱,變成一種虛銜。結果劉邦白馬之盟的原意消失,隻作為訓言留下。
在西漢末年,王莽以外戚身份弄權,被封為假皇帝,最後篡漢,将此盟約撕毀。其後漢光武帝重建漢朝,此盟約再被重提。直至東漢末年曹操稱魏王,其後其子曹丕繼任魏王并篡漢稱帝後,白馬之盟才被徹底撕毀。
終漢之世「非劉氏不王」這個祖訓除了在上述的呂後、王莽、曹操父子三個時期以外,都被嚴格地遵守,可見此盟約對漢代中央政權的維護作用還是比較大的。
釋義
古代結盟、立誓時殺白馬取血塗于嘴唇上,表示信守盟約。多表示統治階層為維護自身的權利、地位而訂立的盟誓。
用例
難恃白馬之盟,徒思黃犬之樂。(唐·王維《王右丞集·二二·魏郡太守河北釆訪處置使上黨苗公德政碑》)
源流變化
[白馬之盟] 原作[刑白馬盟],古代結盟、立誓時殺白馬取血塗于嘴唇上,表示信守盟約。刑:殺;割。《戰國策·趙二》一九641:(蘇秦說趙王曰)令天下之将相,相與會于洹水之上,通質刑白馬以盟之。|《史記·呂太後本紀》九400:太後稱制,議欲立諸呂為王,問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馬盟曰:‘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 并見《漢書·王陵傳》四〇2047。
視頻——白馬之盟
後世多作[白馬之盟],多表示統治階層為維護自身的權利、地位而訂立的盟誓。《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一六527:于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唐·王維《王右丞集·二二·魏郡太守河北釆訪處置使上黨苗公德政碑》:難恃白馬之盟,徒思黃犬之樂。|清·李天根《爝火錄·一一·乙酉閏六月初二壬午》:(周汝玑等具箋迎賀唐王雲)念主上之播遷,敷天疾首;痛臣民之流散,率土寒心。苟非白馬之盟,孰系紫宸之重?
又作[刑馬作誓],殺馬歃血為盟。丘遲《與陳伯之書》(《梁書》二〇314、《文選》四三609上):今功臣名将,雁行有序。懷黃佩紫,贊帷幄之謀;乘轺建節,奉疆埸之任。并刑馬作誓,傳之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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