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有關材料,《列》首先作為民間故事出現于10-11世紀“中世紀”的西歐;之後到12世紀中葉到13世紀末,有多位民間詩人陸續在民間故事的基礎上改編創作,将其寫成故事詩。原作者有好些人,絕大多數作者已無從考證,能查考的有彼爾·德·聖克盧(第二組詩)、裡查·德·利松(第十二組詩)和一位神父(第九組詩)。這一情況與中國的《詩經》類似,多為民間佚名創作。這些故事詩比較定型時共有27組,往往命名為《列那狐傳奇》《列那狐傳奇故事》等。
在此同一時期,法國女作家瑪.阿希.季諾夫人(Mme.Mad.H.Giranud,有的譯為吉羅夫人)将這些民間寓言故事編寫成了散文體故事——《列那狐的故事》,以影射、反映當時的法國社會,并諷刺當時法國的封建貴族、僧侶和官吏等上層人物。此後,又有許多作家或改寫,或根據列那的故事展開多體裁的創作,如17世紀寓言家拉封丹的寓言《烏鴉和狐狸》,18世紀末著名作家歌德的長篇叙事詩《列那狐》,19世紀末20世紀初法國讓娜·勒魯瓦-阿萊的同名童話《列那狐的故事》等。
這些作品都以那位叫“列那”的狐狸為主角,以其活動作為線索展開。表面上是寫這隻狐狸等一批動物,實質上因為文學是人的創作活動,是“人學”,所以動物們都有其象征意義,象征或折射、影射着人類社會中的某類或某種人。在《列》中,狐狸列那的性格形象特點契合了當時伴随着城市興起而形成的市民階層的特點,而被視為新興市民階層(級)的“代言人”。同時,城市的首批住民主要來自于商人、手工業者,城市的主要活動是商品的生産、流通、交換與銷售以及人的消費、生活等。《列》同樣顯明地體現、反映了城市及市民的風貌、生活狀況等。故《列》被視為“市民文學”“城市文學”的重要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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