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進行仲裁知識分享,自己的利益隻有自己去争取,收藏備用吧!
(8)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1、直接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勞動合同、社保記錄、辭退通知書相關文件(注意一定要紙質版)、任命文件、考勤打卡記錄;
2、間接勞動關系的證據,如:銀行流水、工資條、加班記錄、OA;
3、輔助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微信、通話錄音、工作會議、内部文件、郵件、工作場景照片等。
(9)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
1、勞動者自行提出,不可以争取補償;
2、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自行協商金額,或者n 1,如是被迫協商離職,最好争取到2n;
3、用人單位違法解除,2n的賠償金。
(10)n、n 1、2n的含義及用法:
1、n為經濟補償金,用在已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并在工作崗位上工作了一個月并發了工資的情況;
2、n 1的“1”為代通知金,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況下
3、2n為賠償金,用在違法辭退;
注意兩點:一是沒有2n 1;二是n 1和2n在協商過程中,考慮年限和協商程度可以有一個選擇區間哦。
今天的分享,是仲裁的基礎,記住兩點:證據有哪些?補償數額怎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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