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售後車間維修作業流程管理制度
一、維修流程
l 接派工單
l 施工檢查
l 維修作業
l 自檢
l 班組長質檢
l 質檢員質檢
l 主管審核
二、流程說明
1. 接派工單——接前台S/A派的派工單,在左上角注明接單時間;按環檢單檢查車輛,确定維修車輛狀況是否和環檢單所描述的相符,發現漏檢的非正常狀況及時告知對應的S/A;看清楚委托維修項目内容和要求,對施工項目有疑問時,及時詢問S/A。
2.施工檢查——按照委托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檢查或維修,須更換派工單上已注明之外零配件或增加維修項目的,必須填寫呈批書交班組長審核後,再交車間主管審核,最後交給對應S/A,并在派工單左上角注明等待答複時間。
3.維修作業——對不用填寫呈批書或呈批書已得到客戶同意的車輛進行維修作業,要求作業時規範操作,工具、配件不得直接擺放于地上或發動機艙内;維修完成後,清潔車輛室内和維修部位。
4.自檢——按自檢标準進行自檢,自檢合格交班組長質檢,不合格則分析原因重新維修。
5.班組長質檢——按班組長質檢标準進行質檢,合格則交質檢員質檢,不合格則和操作者一起分析原因,重新維修。
6.質檢員質檢——按質檢員質檢标準進行質檢,合格則交車間主管審核,不合格則退回給施工班組重新維修。
7.主管審核——車間主管審核是否按時完工,工單填寫是否規範,是否存在其它問題。
三、執行情況扣分标準
1. 接派工單
a. 未在左上角注明接單時間的,每次5S扣1分;
b.不進行環檢或發現非正常狀況不及時告知S/A的,責任班組自負,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2分;
c. 對施工項目有疑問,不及時詢問S/A,造成維修失誤的,責任班組自負,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5分。
2. 施工檢查
l 不按工單施工或無工單施工,每次績效考核扣至少2分;
l 一般情況下,呈批書必須經班組長和車間主管審核,不經審核直接交給S/A的,責任班組自負,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3分;
l 不在派工單左上角注明等待答複時間的,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1分。
3. 維修作業
a. 維修作業時操作不規範的,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2分;
b. 工具、配件直接擺放于地上或發動機艙内的,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3分;
c. 維修完成後,未清潔車輛室内和維修部位的,每次班組長和操作者5S各扣2分。
4. 自檢
a. 不按自檢标準進行自檢的,每次操作者5S各扣2分;
b. 自檢不合格就交班組長質檢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c. 自檢或班組長檢驗不合格,不積極主動配合班組長分析原因,解決故障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5. 班組長質檢
a. 不按班組長檢驗标準進行質檢的,每次班組長5S扣2分;
b. 檢驗不合格就交質檢員質檢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c.質檢檢驗不合格,不積極主動配合技術部分析原因,解決故障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6 質檢員質檢
a. 不按質檢員檢标準進行質檢的,每次質檢員5S扣2分;
b. 檢驗不合格就交車間主管審核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c.質檢員檢驗不合格,不積極主動向維修班組車間主管反饋真實情況的,每次績效考核扣5分。
7. 主管審核
a.不審核的,每次5S扣2分;
b.審核有問題,不及時作出處理和采取措施的,績效考核每次扣至少2分。
四、維修/施工中車輛的管理
1.派工單必須統一放置于駕駛室内方向盤前的儀表台上,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5S扣1分;
2.按指定工位擺放維修車輛,不得亂停亂擺,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5S扣至少1分;
3.施工過程中,機修車輛必須放置翼子闆護墊,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5S扣1分;
4.施工過程中車匙插在點火開關上,降下駕駛員門窗玻璃,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扣1分;
5.待件或等待答複時,應鎖好門窗,保管好車匙,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5S扣1分;
6.施工過程中非檢查維修音響或空調時,不得開啟維修車輛的空調或音響,否則操作者和班組長每次5S扣至少3分;
7.非維修必要時,不得坐于車輛内,特别是舉升車輛時,否則操作者和當事人每次5S扣1分;
8.車輛在維修車間内移動時應注意行車安全,時速不得超過10公裡/小時,否則當事人每次5S扣至少3分;
9.在車間内應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逆向行駛,否則當事人每次5S扣至少3分;
10.下班時未完工車輛,應鎖好門窗,确保車輛安全,将工單和車匙交車間主管處,否則班組長每單5S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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