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檢一般問什麼?我們都知道孕媽媽在整個孕期要進行多次的産前檢查,規範的産前檢查可以保障母嬰安全,那麼如何做好産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産檢一般問什麼?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産檢一般問什麼
我們都知道孕媽媽在整個孕期要進行多次的産前檢查,規範的産前檢查可以保障母嬰安全,那麼如何做好産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第一次産檢(6周—8周)
是否需要空腹:是
檢查項目:
1、B超
檢查妊娠囊位置、大小、數目及胎心情況,确定宮内孕,排除異位妊娠。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心電圖、血尿常規、血型(ABO Rh),甲狀腺功能、優生系列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孕媽媽的第一次産前檢查很重要, 評估有無高危因素;如檢查結果正常,孕媽媽可到當地社區辦理《母嬰健康手冊》。
第二次産檢(11周—13 6周)
是否需要空腹:是
檢查項目:
1、 NT檢查(11-13 6周)
測量胎兒頸項透明層厚度,如果NT指标異常要行産前診斷。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血尿常規、肝腎功、血糖、凝血系列、輸血四項等檢查項目。必要時行陰道分泌物檢查。
第三次産檢(14周—19 6周)
是否需要空腹:是
檢查項目:
1、唐氏篩查(15-20周):
中孕期非整倍體母體血清學篩查;适用于預産期年齡<35歲的孕婦。
2、無創DNA(12周--22 6周):
适用于預産期年齡≥35歲的孕婦;高危人群的次級篩查。
3、産前診斷(16周--22周):
适用于預産期年齡≥40歲的孕婦;高危人群需進行胎兒染色體和基因疾病的産前診斷;染色體異常高危因素者。
4、胎兒B超
5、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率、血尿常規等檢查項目。
第四次産檢(20周—24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系統B超(需要提前1月預約)
主要是進行胎兒的排畸檢查,俗稱“大排畸”;能檢查出絕大多數的胎兒結構異常,比如四肢,内髒器官,面部等嚴重缺陷。必要時對高危人群進行胎兒超聲心動圖檢查。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率、血尿常規等檢查項目。對于有早産高危因素者需測量宮頸管長度。
第五次産檢(24周—28周)
是否需要空腹:是
檢查項目:
1、糖尿病篩查
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排查孕媽媽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率、血尿常規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OGTT為三次抽血,第一次需要空腹,空腹時間一般為8-12h,一般是前天晚上10點之後不再進食。最好在檢查當天9點之前抽血。檢查當天記得随身帶點食物和水,檢查完可以及時吃東西,以免低血糖。
28周以後,産檢會變為兩周一次。全面評估孕婦及胎兒情況,及時發現妊娠合并症及并發症,及早處理。叮囑孕媽媽自數胎動,監測胎兒宮内安危。
第六次産檢(29周—32周)
是否需要空腹:是
檢查項目:
1、胎兒B超
主要是進一步排除胎兒發育異常,同時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
2、肝功及膽汁酸
篩查有無妊娠期肝内膽汁淤積症;
3、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心率、血尿常規等檢查項目。
第七次産檢(33周—35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心監護、臍血流檢查;
胎心監護是胎心胎動宮縮圖的簡稱,是應用胎心率電子監護儀将胎心率曲線和宮縮壓力波形記下來供臨床分析的圖形,是正确評估胎兒宮内狀況的主要檢測手段。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等檢查項目。
第八次産檢(35周—36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心監護、臍血流檢查;
2、B族鍊球菌檢查(35-37周)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從36周開始,産檢變為每周一次,并且每次産檢都要做胎心監護。此階段的孕媽媽,可開始準備一些生産用的東西,以免生産當天太過匆忙,手忙腳亂。
第九次産檢(37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兒B超
了解羊水量、臍血流值,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2、胎心監護;
3、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血尿常規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因為37周以後,孕媽媽随時有可能生産,這次醫生會全面評估孕媽媽和胎兒的狀況。
第十次産檢(38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心監護、臍血流檢查;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38周以後,孕媽媽有的可能已經入盆,胎頭沒有入盆也不要着急,入盆不一定代表馬上就要生了;孕媽媽可以了解分娩的相關知識。
第十一次産檢(39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心監護、臍血流檢查;
2、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等檢查項目。
第十二次産檢(40周)
是否需要空腹:否
檢查項目:
1、胎兒B超
了解羊水量、臍血流、胎兒大小;決定分娩方式。
2、胎心監護
3、基礎檢查
身高、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方位、胎心率等檢查項目。
小貼士
40周以後,孕媽媽更要注意胎動情況以及臨産先兆(見紅、破水、腹痛等),沒有妊娠并發症的孕婦,如果41周沒有臨産就要住院催産了,如果有妊娠合并症及并發症的,根據孕婦情況制定個體化分娩方案 。[科普]
結語:規範的産前檢查能夠及早預防妊娠并發症,及時發現胎兒異常,評估孕婦及胎兒的安危,确定分娩時機和分娩方式,保障母兒安全。建議産前檢查次數12次左右,至少8次。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妊娠28-36周每2周一次;妊娠36周後每周一次,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數。
作者簡介 本文作者系渭南市婦幼保健院産一科主治醫師張改豔 ,從事臨床工作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