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書友要求,今天講的是:“可”字。
可,讀作kě或kè,讀kě時本義一般認為是同意、許可,表示能夠、可以;又用作副詞,表示轉折的意思,相當于“但、卻”。讀kè時多用于古代北部幾個少數民族的稱呼用語,如可汗。
長橫以斜切起筆,然後轉中鋒向右抗肩上行,左邊抗肩角度稍大,中間略輕,右部略平,收筆稍下壓,略呈拱形;下面的“口”字上寬下窄,不要寫大,整體斜勢抗肩,注意左豎的起筆位置,豎身右斜;橫折與左豎虛接,右豎勿長,左斜;底橫從左豎裡面實接起筆,抗肩,收筆托住右豎;最後豎鈎起筆位置稍靠右,與橫畫虛接,然後轉中鋒向下直行,豎身稍細,勁挺有力,行筆到位後用“跪筆彈鋒”出鈎,鈎角内圓外方,鈎鋒略平。
“可”字的行書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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