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聊一聊養老保險社保應該如何退費。我們每一個人在繳納社會保險的時候,想到的都是在退休的時候按時領取養老金和醫保。但是有些時候難免會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那麼社保退費應當如何操作?需要達到哪些條件呢?
最近山東省出台了《關于印發<山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退費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在這份通知當中就明确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退費的流程以及條件。簡單來說,如果參保人員是流動就業,也就是在省内兩地或者是兩地以上都有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那麼需要在完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歸集之後,由歸集地社保的經辦機構與參保人員協商以後确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而其他的那些就将與清理,相對應的是重複的繳費年限也不會再重複計算。所謂的流動就業人員也就是在一個省内兩地或者是兩地以上都有過工作經曆,且都參保過社保的這類人。在面臨退休的時候,這類人可能需要将自己所有的參保歸集到一起。所以這個時候就面臨着在某些地區的退費,有這種情況的,就按照上述的方法向有關機構去申辦清退手續即可。
除了這類人之外,還有跨省重複繳費的。比如說你是在山東省外進行過社保的繳納,在山東省内也有社保的繳納。那麼根據文件,如果選擇清退外省賬戶的,賬戶中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全部清退,含利息的也一并清退利息。如果選擇清退省内繳費,那麼就會指清退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的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退費的處理上有一點需要大家注意。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企業職工,在申請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費的時候,在退費完成之後再退費時間段個人賬戶記錄以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應當同時取消或者是沖減。而在這其中,如果你申請退費的時間已經享受了有關社保的待遇以及政策性優惠和扶持政策的,那麼就需要先退還這些相應的待遇之後才能夠去申請辦理退費。這一點是需要有需求的朋友們密切關注和注意的,如果你已經享受過因為參保帶來的政策性紅利,是需要在退費時返還的。
其實山東省出台的這份退費政策,對于很多人來說還是比較适用的。尤其是那些流動就業的人員來說,他們在同一省份内不同的市區都有過社保參保的經曆,想要清退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去退休養老,那麼就需要知道到底如何操作,需要達到哪些條件。而對于那些跨省參保社保的人來說,也是如此。
對于我們廣大的參保人來說,不管是異地參保還是跨省參保,在歸集起來都是比較麻煩的。不過現如今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我們在辦理這些業務的時候也變得越來越方便。如果大家有需求,大家多多關注本地人社局的信息,合理規劃自己的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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