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彭芳)自4月1日起,烏魯木齊交警将正式接入人行道停車秩序規範及管理工作,并開始對人行道内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展開集中治理。 3月30日,記者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為進一步優化烏魯木齊停車服務水平,經過前期摸查,烏魯木齊交警部門對人行道停車做出規範,四類情形将被認定為人行道内機動車違法停放。 3月25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網發出消息:自2022年4月1日零時起,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烏魯木齊市人行道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不再負責此項行政處罰。(本報3月27日04版曾報道《烏魯木齊機動車違停人行道将被交警處罰》)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科副科長滿志明介紹,首先是停車入位,即所有車輛須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劃有停車泊位的車位内,車身各處不得超出泊位區域;其次為跨線停車,即車輛須按一車一位原則停放,不可一輛車跨越停車泊位區域線,占據多個車位停放;第三為逆向停車,目前,人行道内施劃的停車泊位分兩類,一類泊位内同時施劃了引導停泊方向箭頭,車輛可按箭頭指示停放,另一類僅施劃有泊位,車輛須按泊位一側沿線車輛通行方向有序停放;第四則是機動車占據人行通道停放,人行道内施劃車位均已空出盲道及行人通道,車輛若在泊位以外行人通道内停車則被認定為違法停放。 對以上四類情形,烏魯木齊交警将采取勸導、勸離、教育以及行政處罰等多種方式,共同治理烏魯木齊靜态交通秩序。 與此同時,市民若發現市區部分人行道寬敞、具備設置泊位路段,也可通過“支隊長信箱、警保服務平台、烏魯木齊交警微信公衆号”三個平台,提出您的意見及建議,交警部門将在認真梳理、彙總後,聯合城管部門,并通過現場實勘的方式,對具備設置條件路段施劃泊位,以增加城市泊位供給。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編輯:亮亮編排審核:木子監審: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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