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乎億萬家庭幸福安甯,關乎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司法保護,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興甯區法院發出三份《司法建議書》,強化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共同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社會環境。
興甯區法院在近日審結的一起未成年人欺淩案件中,六名未成年人糾集在一起對一名未成年人實施毆打、侮辱等涉嫌犯罪的暴力行為。其中三名未成年人因已年滿16周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均被判處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另三名未成年人因不滿16周歲,未被追究相關責任。興甯區法院認為,另三名未成年人雖因年齡問題未受到刑事處罰,但其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幫助其徹底認識錯誤,改變其思想和行為習慣,将不利于其今後的身心健康成長,恐有再次違法犯罪的風險。興甯區法院遂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分别向某公安分局、某教育局、某中學發出《司法建議書》。
建議内容:
【公安分局】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三名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研究處理,并責令其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對子女進行嚴加管教;
建議針對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而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處理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形成長期有效的處置機制和措施,并在處理具體案件時嚴格落實。
【教育局】建議核實其中兩名未成年人是否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并根據調查情況及時進行處置,必要時可會同公安機關決定将其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
建議及時了解這兩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況,對其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學生欺淩防控制度,指導學校完善學生欺淩發現和處置的工作流程,嚴格排查并及時消除可能導緻學生欺淩行為的各種隐患,定期對學生開展專題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為安全教育。
【某中學】建議核實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是否為在校學生以及在校的表現情況,并根據調查情況對其違法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建議加強與該名未成年人家長的溝通聯系,及時了解掌握該名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況,并對該名未成年人家長進行專門家庭教育指導;
建議對學校校園欺淩現象進行摸底排查,制定完善對校園欺淩行為的預防、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健全校園欺淩防控制度;
建議加強針對校園欺淩的法治教育,定期組織學生和家長共同開展專題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為安全教育,增強家校溝通協作。
下一步,興甯區法院将繼續提升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能力水平,積極凝聚各方力量,深化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切實有效解決未成年人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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