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
任何方提出離婚都談不上吃虧的問題。隻是女方在提出離婚時,另一方可能就會抓住女方急于離婚的心理,以堅決不離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産方面或其它方面讓步。為了早日解除婚姻關系,早些擺脫,可能就不得不在财産方面或其它方面考慮讓步,以達到“拿錢買時間”的目的,從而早些離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離婚,就要運用法律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以及财産。
《民法典》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更好維護家庭關系穩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内,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怎麼樣
生活中,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多或少會迎來一定的偏見。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但是,如果是你先提出離婚,你的态度可能會強一些,對方可能會和你玩起時間戰術,迫使你在财産方面或其它方面讓步,這個時候就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有适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單方提出離婚的,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因此法律沒有規定誰先提出離婚在财産或其他方面吃虧的問題。起訴離婚是雙方的權利,任何一方均可提起離婚訴訟,為避免财産損失,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可采取财産保全措施。
對方提出離婚該怎麼辦
有時候,夫妻間因為一些矛盾,在氣頭上的時候會說出要離婚的,如果真的鬧上法院了,該怎麼處理呢?其實,離婚畢竟是兩個人的事,更确切的說是一個家庭的事情,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那麼法院通常是不會判離婚的。
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對方提出離婚我們該怎麼辦呢?其實,不管是對方提出離婚還是自己提出的離婚,如果雙方生活在一起成了煎熬的話,離婚選擇的途徑都是一樣的,夫妻共同财産的分割,子女的撫養等問題達成一緻協議即可。
綜上來看,女方提出離婚并不存在吃虧的情況。重點是離婚時的财産分割,以及子女歸屬問題。這個時候女方務必保持冷靜理智的态度來看待問題,才能更好的為自己争取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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